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严肃财经纪律,做好我县会计监督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1〕16号)和《德宏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德财监〔2021〕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盈江县财政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自本公示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前结束。
二、检查单位
(一)重点行业
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我县会计工作水平,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单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四、检查重点和关注
检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核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三公经费”政策执行和是否存在“小金库”情况。
五、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今年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我县会计基础工作正在逐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检查中发现单位存在会计基础不规范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规范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内部控制执行不严。如:1.审批程序中超限额资金未按内控制度要求提交会议审议资料;2.未按内控制度要求提交事前申请审批单、会议审批单。
(二)凭证、单据存在的问题。其中:1.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不完整;2.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不规范;3.记账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与原始单据不相符;4.部分经济业务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存在跨期事项;5.未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上缴非税收入;6.部分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
六、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单位内部控制执行不严。如:1.审批程序中超限额资金未按内控制度要求提交会议审议资料;2.未按内控制度要求提交事前申请审批单、会议审批单。
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已及时整改。
(二)凭证、单据存在的问题。其中:1.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不完整;2.部分记账凭证原始单据不规范;3.记账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与原始单据不相符;4.部分经济业务事项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存在跨期事项;5.未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上缴非税收入;6.部分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
检查组已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出具检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被检查单位已经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
盈江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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