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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1个下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要求。
2.学习全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为契机,精心安排推进我县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3.加快落实乡村两级服务站基础建设,努力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退役军人之家。
4.认真扎实推进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年底全面完成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
5.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加强创业意向摸底。结合退役士兵就业意向适时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和创业培训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结合退役军人特长,对接更多优质企业,搭建双向选择服务平台,召开退役军人暨家属专场招聘会,让求职的退役士兵在求职过程中少走弯路。三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求职需求与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
6.继续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城成果,为创国家级示范县城打下扎实基础。
7.持续强化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1.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97万元,增长55.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及退役军人服务站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比上年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1.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97万元,增长55.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及退役军人服务站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比上年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1.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8万元,与上年463.1万元对比增加212.7万元,增长45.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预算增加;项目支出275.52万元,与上年150.42万元对比增加125.1万元,增长83.17%,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服务站专项经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开支。
2.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开支。
3.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开支。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4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丧葬死亡抚恤补助8.05万元,烈士遗属生活补助2.4万元。
5.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9.0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定期补助开支。
6.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4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2.73万元,优抚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1.68万元,复员干部医疗保险1.4万元,复员干部体检费0.64万元。
7.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1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开支。
8.2080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2.2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开支。
9.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及宣传纪念活动开支。
10.208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67.2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9.89万元,“两参”人员生活补助55.17万元,“三属”定期生活补助0.22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43.65万元,春节、“八一”建军、烈士纪念日等节日慰问活动经费138.3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经费10万元。
11.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61.3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开支。
12.2080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2.0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13.2080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6.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开支。
14.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3.6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及体检补助开支。
15.2080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社会保险(两保接续)缴费开支。
16.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88万元,主要用于伤病残军人护理费开支。
17.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6.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127.57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1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0.18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的专项经费66.56万元。
18.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经费开支。
1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工伤保险开支。
2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开支。
2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生育保险费及单位部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开支。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2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及单位部分各项保险开支。
(1)30101(基本工资)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中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中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1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中奖金开支;
(4)30107(绩效工资)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中绩效工资开支;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开支;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开支;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开支;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工伤、失业、大病保险开支;
(9)30113(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105.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开支、公务交通补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的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等开支。
(1)30201(办公费)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48.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节日慰问活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的专项经费开支;
(2)30205(水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费开支;
(4)30207(邮电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邮电费开支;
(5)30211(差旅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差旅费开支;
(6)30216(培训费)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开支;
(7)30217(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
(8)30226(劳务费)4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40.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临聘人员劳务费开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外聘人员劳务费开支。
(9)30239(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31万元,项目支出169.98万元),主要用优抚对象定期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开支。
(1)30304(抚恤金)1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和伤残军人抚恤补助开支。
(2)30305(生活补助)5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万元,项目支出130.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开支。
(3)30306(救济费)4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开支。
(4)30307(医疗费补助)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及体检开支。
(5)30309(奖励金)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经费开支。
(6)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缴费(两保接续)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万元,较上年1.9万元对比减少0.06万元,下降3.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6万元,与上年13.56万元对比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0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36万元,固定资产14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23.4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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