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盈江县支行关于建立留抵退税联合会商机制的通知

浏览量:5389    作者: 日期:2022/8/11

盈财联发〔20225

盈江县财政局、税务局,人行各相关股室、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稳步有序推进我县留抵退税工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应退尽退,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留抵退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 德宏州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德宏中心支行关于建立留抵退税联合会商机制的通知》 财预 2022 69号)精神,建立我增值税留抵退税联合会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协调联动,稳步有序推进留抵退税工作

盈江县财政、税务和人民银行建立留抵退税联合会商机制,共同推进留抵退税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留抵退税所需资金的库款保障,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留抵退税受理、核准等具体工作,人民银行负责退税资金退库。建立联络员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留抵退税工作,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工作调度、实行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商会议,尤其是在留抵退税集中办理的430日、 630日、 930日、 1231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原则上提前5天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留抵退税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涉及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支持,稳步推进留抵退税工作。

二、实行动态监测,精准做好留抵退税测算和退税工作

税务部门做好留抵退税政策的宣传、讲解和培训工作,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做好留抵退税申报和退税等方面的工作,梳理留抵退税申请和办理情况。税务机关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留抵退税申请后,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与纳税人核实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后,应在时限要求内核准完毕并向人民银行发起退税申请,在退税计划下达前,提前与财政部门沟通或先行通报。税务部门跟踪监控留抵退税办理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有关数据信息传递至同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已发生的实际留抵退税情况及下一月度预计留抵退税规模情况提供同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收入退还书和相关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逐笔按规定做好退税资金退库工作;库款余额不足时,于当日将信息退回税务部门,人民银行根据库款余额情况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工作,按月将留抵退税的情况提供给财政、税务部门。

三、强化财力统筹,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

县级财政部门要强化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统筹,在库款保障方面予充分考虑留抵退税规模,做到补助资金与留抵退税规模相匹配。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深入分析留抵退税以及疫情对财政收支和库款运行的影响,尤其会同税务部门强化对收入影响分析,强化收入形势预判,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县财政部门根据州级财政部门要指导统筹自身财力和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研究提出保障基层财力的方案,统筹做好退税减税和基层三保保障工作,确保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同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在留抵退税集中办理的过程中,按月向州财政局报送留抵退税对县级财政运行影响的分析材料。

四、做好库款保障,足额确保留抵退税资金需求

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单独调拨。省财政厅建立预拨机制,根据财政部资金调拨情况,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县市基层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税务局提供的分月留抵退税预计规模上报州财政局申请库款资金调拨县级财政根据州级调拨的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保障及时足额退付留抵退税以及保障三保支出,严禁挪作他用。

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财政局、税务局和人行盈江县支行自觉接受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和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开展自查。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的审计跟踪和监督检查。在推进留抵退税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于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要及时按程序向上级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反馈。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盈江县支行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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