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盈江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预算账套名称为: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根据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起草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意见。负责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安排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盈江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盈江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州、县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盈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8,866,480.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66,480.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489.86元,增长0.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6,489.86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案件经费增加,新建三间乡镇谈话室,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8,879,715.2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3,409.08元,占总支出的86.83%;项目支出2,486,306.14元,占总支出的13.1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423.43元,增长0.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22,851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起我单位不再发放五级信访联络员补助,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55,274.43元,增长141.15%。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导致对应的留置点费用、差旅费支出增加,加之新建三间乡镇谈话室,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93,409.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53,941.42元,占基本支出的88.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9,467.66元,占基本支出的11.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6,306.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巡察工作经费208,634.02元,用于保障对县直部门、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支出;
2.信访和审查工作经费305,036.58元,用于开展信访和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支出;
3.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88,811.94元,用于统筹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支出;
4.监督检查工作经费304,312.94元,用于对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各项工作情况以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支出;
5.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补助资金853,447.66元,主要用于乡镇谈话室建设、查办案件支出;
6.非税收入返还工作经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709,441.00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16,622.00元,用于党支部购买书籍、开展主题党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79,715.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2,423.43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导致对应的留置点费用、差旅费等支出增加,加之新建三间乡镇谈话室,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69,41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临时工工资和保险、固定资产购置、差旅费、邮电费、租车费、办公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9,61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37,89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7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46.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32.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32.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7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746.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3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公务用车实有3辆,2022年处置2辆,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875.1元,下降7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5,740.97元,下降7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65.87元,增长116.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公务用车实有3辆,2022年处置2辆,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上级领导到盈江开展巡查、检查各项工作的次数和人次比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查办案件、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盈江巡查3批次24人次、监督检查2批次16人次、考察先进个人1批次5人次、查办相关案件1次1人次、调研2次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467.66元,比上年增加35,373.30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3,288.30元、印刷费5,456元、邮电费197,351.00元、差旅费26,930.00元、维修(护)费390.00元、培训费1,664.00元、公务接待费1,485.87元、福利费93,890.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9.96元、其他交通费用859,891.8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0.54元、工会经费30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351,052.08元,其中,流动资产2,484,613.50元,固定资产2,866,43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06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3,2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43,28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03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6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98.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036.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12月底处置车辆2辆,处置收益43,355.51元于2023年1月到账,因此2022年处置收益为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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