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401000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和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商标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承担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监督管理及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配合州局做好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依法开展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抽检、监督管理并发布抽检信息;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
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及证后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及证后监管工作。
10.负责计量认证认可管理工作。对法定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负责全县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2年11月初,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共有31350户,比2021年末增加4995户,增长率18.95%;注册资本22300000000元,比2021年末增加521000000元,增长率2.39%。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106.81户,与2021年的89.66户相比,增加17.15户,增长率19.13%;每千人拥有企业数为10.13户,与2021年的9.26户相比,增加0.87户,增长率9.40%。
2.市场秩序得到有力规范。组织开展旅游和网络市场监管、商标专用权保护、虚假违法广告、珠宝玉石互联网直播、无照经营等监管行动,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日益强化。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传销走私行为。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2022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6件,罚没金额379000元。制定完成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74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19项,归集涉企信息2251条。
3.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切实履行消费维权职能,优化投诉举报机制,依托国家12315投诉举报平台,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分拨和处置。多形式开展“3·15”纪念活动,大力推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指导81家企业申报“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受理投诉举报累计42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795元。
4.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建立三级社会监督网络,“一专三员”配备率达100%。认真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重点监管学校食堂,学校食堂监管率达100%。持续执行集体聚餐备案审核,备案自办宴席1447起,保障就餐244859人次。按时按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开展食品抽样758批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和餐饮单位2885户次,食品摊贩193户次。
5.药械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加强对集采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涉疫药械等重点品种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药械妆企业657家次,药品抽样24批次、化妆品抽样12批次、医疗器械抽样5批次。
6.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成效显著。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节”“两会”“中秋”“国庆”期间等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全县特种设备运行平稳,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6家次,抽查设备1829台(只、条)次,检查安全附件21套次。受理开工告知137份,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54份,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2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2起。
7.质量发展赋能提效。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突出重点行业、区域和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取样品共20个。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工作,逐步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引领工作,注册商标136件,授权专利14件。
8.坚决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对全县125家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无死角监管。持续巩固“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成果,联合县农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对平原镇、太平镇、旧城镇、弄璋镇部分餐饮经营户进行“餐饮安心码”培训,分10批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330家,发放各种型号餐饮安心码690份。县城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实现“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工作目标,农贸市场基本实现整洁、有序、规范、标准工作目标,达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五个达标”要求。截至10月底,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32户次、冷链食品经营户738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16个次、药品经营企业93家次、农贸市场189个次、检查相关经营户4933户次, “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次数342567人次,抽查核酸检测1197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财股、法规股、行政许可及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市场价格网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下列8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市场监督管理五所、市场监督管理六所、市场监督管理七所、市场监督管理八所。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实行“局队合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盈江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盈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384,95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2,957.46元,占总收入的98.86%;其他收入152,000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4,480.12元,下降2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56,480.12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是:一是旧城、卡场办公用房建设两个中央基建项目和盈江县城市综合管理专用高清摄像监控平台项目已完工,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二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和砂石市场专项整治收入减少;三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52,000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打击烟草违法犯罪工作协作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582,232.89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0,145.39元,占总支出的99.47%;项目支出72,087.5元,占总支出的0.5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12,568.89元,下降23.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3,310.03元,下降4.34%;项目支出减少3,499,258.86元,下降97.98%;
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工资支出减少;二是推行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减少;三是乡镇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员生活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建设项目已完工,旧城、卡场办公用房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高清摄像头建设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砂石市场专项整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10,145.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49,858.76元,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0,286.63元,占基本支出的8.59%。人均占用公用经费支出9,064.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8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3,150.00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大企业监管力度,保障全县药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2.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专项资金支出11,697.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服务质量监测、政府质量工作满意度评价、质量状况分析等监测评价项目,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3.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支出36,517.00元,主要用于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2022年市场监督中央专项补助支出12,923.50元,主要用于:提高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保障能力,避免食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发生。
5.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支出7,8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支出,全年完成优惠政策5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户,带动就业2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0,34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相比减少4,202,079.58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一是推行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乡镇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员生活补助支出减少;三是基本建设项目已完工,旧城、卡场办公用房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高清摄像头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四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疫情防控工作、砂石市场专项整治等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29,44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食药协管员工资支出;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公用支出;支付遗属补助、非全日制人员、乡镇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4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丧葬抚恤费、离休费和退休干部建房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2,66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61,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2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91.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2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89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233.45元,下降7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241.45元,下降7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92元,下降74.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专项业务及执法稽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检查、调研、验收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401.67元,比上年减少743,151.87元,下降45.5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4,248,078.29元,其中,流动资产9,836,082.08元,固定资产20,905,117.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68,609.62元,无形资产138,26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226.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4,343.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87.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682.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03.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贷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401111
[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9102736150]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327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641919212@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三楼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