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7501000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盈江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科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众联合优势。
4.负责县以下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6.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经营管理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7.代表盈江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供销社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供销社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供销综合改革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助推乡村振兴。
1.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全年完成销售总额1716690000元,农副产品购进126775元,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990500000元;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5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完成基层社社员人数1000人;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个;食用菌总产量完成8720吨;总产值为188800000元;教育培训98人次;县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率100%;完成新型供销社有全资企业1个。
2.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社。
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 以从严管党治党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使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机关全体党员“四个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领导班子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大会议活动精神。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管控意识形态舆论阵地,关注重 点事件和重点人员。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分管股室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月工作例会传达县纪委有关违法违纪案例的通报,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筑牢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同时,提醒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实现依法治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
县供销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积极参与并完成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以及卡点值守等工作任务。一是持续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4.助力乡村振兴。
我社始终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了具体工作联络员,明确帮扶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派出驻村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5.指导各涉边乡镇现代化边境小康建设工作。
我社围绕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农民合作社的工作要求,按照任务清单,会同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对盈江县22个抵边村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摸底调查,协助9个边境乡镇,对已经编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改进、优化。截至目前,22个抵边村均有1个以上正常运行的合作社。
6.做好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明确责任担当、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信访工作。2022年,县供销社始终坚持矛盾纠纷早排查,有问题早处理,有纠纷早解决;始终坚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整合调解资源,稳妥调解。截至目前,县供销社无群访、无积案,供销系统信访稳控工作良好。
7.统筹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对照考核标准,统筹推进民族团结、档案、保密、科学健全素质、政务公开、林长制、河湖长制、计划生育、工会、老干等工作,做到与机关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会统计股、合作经济指导股和教育培训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2,02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2,028.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15.53元,增长0.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15.53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收入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2,252,028.05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028.05元,占总支出的99.91%;项目支出2,000元,占总支出的0.0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915.53元,增长0.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15.53元,增长0.53%;项目支出增加2,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0,028.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2,82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201.92元,占基本支出的6.54%。人均占用公用支出13,381.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党组织工作经费2,000元,通过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和培训,提升了党员党性和服务意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2,028.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915.53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46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0,66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94,22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构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0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01.92元,比上年减少24,137.64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支出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692.63元、水电费1,704.66元、邮电费1,004.63元、差旅费10,000元、其他交通费100,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盈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15,172.73元,其中,流动资产45,630.45元,固定资产69,542.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42.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9.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从盈江县财政局无偿调入本单位笔记本电脑一台金额3,118.28元;本单位无偿调出到盈江县财政局笔记本电脑一台金额6,468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贷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7501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327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641919212@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三楼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