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87    作者: 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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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建筑施工企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4.承担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等)和园林绿化的建设、安全运营;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5.承担村镇建设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和村庄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城市建设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加快盈江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

2.村镇建设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新增危房动态清零。一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开展干部周转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公租房管理,促进公租房公平正义,保障困难家庭住房。四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4.绿美城市建设。规划引领建设,加强绿化日常管护,积极探索绿化建设新模式。

5.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保交楼工作。盘活烂尾楼,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

7.城市执法监督管理。持续严厉整治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城区市容市貌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2.园林绿化站;

3.抗震防震办公室;

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5.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

6.湖广场管理所;

7.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纳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年末其他人员10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不占编的车辆共16辆,分别是市政使用的高空作业车3辆、城管执法车辆1辆、环卫洒水车2辆、消毒雾炮车1辆、垃圾清运车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85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5.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73.47万元,下降34.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73.47万元,下降34.4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盈江县允燕大道建设项目债券本息专项资金减少,4宗土地出让金财政预拨转支出资金减少,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85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6%;项目支出18756.31万元,占总支出的89.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973.47万元,下降34.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83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退休人员7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同时职工出差次数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0908.64万元,下降36.77%,主要原因是抵边联防所、隔离板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出减少,盈江县允燕大道建设项目债券本息专项资金减少,4宗土地出让金财政预拨转支出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9.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56.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90.95万元。具体项目开及开展工作情况:

1.卫生健康项目支出1032万元,主要用于边境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应急隔离用房、盈江县那邦房舱实验室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升边境防控能力;

2.节能环保污染防治项目支出1209.4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费、坝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等节能环保支出、盈江县“7.28”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群众提供宜居、整洁的居住条件;

3.城乡社区支出资金8885.16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芙蓉雅居和芙蓉花苑违建别墅项目拆除整改补偿支出、4宗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支出、环境卫生环卫市场化运营费支出、省级示范村建设处置、城市公厕、市政拆除等项目资金支出。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提升县城绿化、美化、亮化水平,促进全县城乡发展建设;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397.6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治理项目支出,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支出。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垃圾的治理工作,逐步实现边境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

5.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通过项目实施,帮助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促进城市更新,有效解决住房问题;

6.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至十五期)转贷资金支出3676.0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团结大沟生态治理(示范段)建设项目支出;城区污水管网一标段建设项目支出;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一标段项目支出;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支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设施及采购项目支出;2019年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2018年干部职工周转房、坝区生活垃圾收转运支出、2016-2017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体检测费等项目支出、污水提质增效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巩固城市环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81.5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0%。与上年相比减少14687.29万元,下降46.2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退休人员7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同时职工出差次数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如抵边联防所、隔离板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三是盈江县允燕大道建设项目债券本息专项资金减少,4宗土地出让金财政预拨转支出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前期工作经费,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边境抵边联防所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隔离用房、盈江县那邦房舱实验室疫情防控等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8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费、坝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1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2%。主要用于盈江县芙蓉雅居花苑违建别墅项目拆除整改、4宗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目,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和配套购置设备、环卫市场化运营费、省级示范村建设处置、城市公厕、市政拆除等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172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3%。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盈江县“7.28”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3.其他(类)支出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盈江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万元,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4万元,决算为5.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71%,完成年初预算的3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万元,决算为0.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4万元,决算为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万元,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1万元,增长7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5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开展自建房排查、泥石流受灾排查、村镇建设等工作用车次数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二是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保障性安居工程调研、县城创卫评估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较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建房排查工作、农房抗震工作、洪涝灾害排查、公务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保障性调研工作、县城创卫评估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4万元,比上年减少91.73万元,下降57.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退休人员7名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同时职工出差次数减少,所以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7060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076.7万元,固定资产465.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4429.99万元,无形资产30.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8604.9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51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46.13平方米,账面原值539.4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3.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1.7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9.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3200101111

 [附件: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1022914924

 [附件: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1022914924]  

 [附件: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10110229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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