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3000201000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2.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3.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4.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平安法治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8.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9.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7人(离休0人,退休9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1.强基固本筑堡垒,党建引领促发展。全面扛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一是抓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三是抓政治引领,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四是抓落实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精准施策谋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入库1个,投资10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5个,资金7800万元,完成投资6400万元;圆满完成平原镇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编制和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招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完成项目18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个,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5个,资金总投入万元3031.79万元。
3.持之以恒抓巩固,乡村振兴展现新篇章。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明确任务分解,推动责任落实。一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二是多措并举固成果。三是严格落实兜底政策。四是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党总支+企业”“餐饮+企业”模式,成立盈江县新莲村清洁有限责任公司和新莲惠民食堂,积极探索嵌入式服务,实现村集体经济创收新突破。
4.标本兼治抓生态,绿色家园更具新魅力。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纵深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5.全力以赴防风险,社会治理形成新格局。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6.用心用情惠民生,社会事业跃上新台阶。“民生无小事”,平原镇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是加大民政救助力度。二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三是计生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全方位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五是有序推进殡葬改革。
7.驰而不息转作风,政府建设展现新作为。平原镇始终坚持忠诚为政、依法行政、务实勤政、廉洁从政,努力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63170367.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49283.25元,占总收入的99.9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084.56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50744.60元,下降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26098.04元,下降2.5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924646.56元,下降99.2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征地项目资金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63280552.09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9602.56元,占总支出的37.96%;项目支出39260949.53元,占总支出的62.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70063.24元,下降6.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27405.50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减少,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842657.74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地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19602.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0709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505.78元,占基本支出的3.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60949.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盈江县平原镇高里村委会木果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8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高里村委会木果村民小组混凝土路。
2.盈江县平原镇勐町村委会拉勐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勐町村委会拉勐村民小组灌溉沟渠。
3.盈江县2024年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698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原镇新莲村、兴和村污水处理项目支出。
4.盈江县平原镇柑橘种植示范项目9000000.00元,主要用于平原镇柑橘种植示范基地的建设。
5.盈江县2024年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平原镇高里村)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建高里村下高里洒雷拱、迈旁拱产业道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1067315.53元,主要用于开展工青妇、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缉私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严打走私工作。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1890000.00元,主要用于建盖平原镇高里村木果寨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配套厨房、民族活动广场建设、平原镇盈湖社区允罕村民小组党员活动中心附属设施建设。
9.农林水支出项目10154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0.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征收项目7558965.00元,主要用于预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征地、耕地流出整改复垦开支。
11.平原镇精品咖啡产业设施建设项目7885000.00元,主要用于建盖咖啡产业钢结构净化工厂。
12.平原镇耕地保护工作经费74269.00元,主要用于平原镇5个村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开支。
1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15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富联村下拱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缺口资金和消化解决2012年暂付勐町村拉勐统建点民房建设合同差价缺口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50318.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8%。与上年相比增加26372493.96元,增长90.39%,完成年初预算的223.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262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1%,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及本单位公务运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支持全镇各站所单位履行职能;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646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6%。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戒毒专职人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缉私经费。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21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2.86%。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支出和民族文化活动广场修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平原镇高里村木果寨民族活动广场建设项目、高里村光明村民小组活动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指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8067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9%。主要用于村社区人员生活补助、缴纳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丧葬抚恤金的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一次性丧葬抚恤费指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14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主要用于计生宣传服务人员补助、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社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平原镇勐展村贺拉村民小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示范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平原镇勐展村贺拉村民小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示范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等项目指标。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515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主要用于发放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村庄规划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74967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0%,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平原镇精品咖啡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平原镇柑橘种植示范项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平原镇精品咖啡产业设施建设项目、平原镇柑橘种植示范项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等指标。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42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平原镇耕地保护工作、平原镇找补耕地奖励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49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400.00元,决算为5471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469.45元,下降38.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100.00元,决算为54719.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300.00元,决算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469.45元,下降3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400.00元,支出决算为5471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469.45元,下降38.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100.00元,决算为5471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3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469.45元,下降3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公车维修维护费未结账支付,尚未形成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图斑核查整改、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其他应急状况时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305.78元,比上年减少152022.76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党建、产业发展、纠纷调解、征地等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车燃费、会议费及其他一般公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4724985.41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1187.13元,固定资产16224479.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479000.00元,无形资产24.00元(净值),其他资产11260294.5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29413.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73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22917.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05193.6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0313.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68755.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9495.3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3000201111
[附件: 盈江县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004253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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