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713    作者: 日期:2023/1/13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盈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和盈江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有序有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盈江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盈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多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盈江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税务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等,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及时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2022年,在盈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80条,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盈江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盈江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台账,及时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让纳税人和群众方便地知晓申请公开的渠道。同时,盈江县税务局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涉密严格把关,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盈江县税务局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盈江县税务局积极主动公布纳税人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积极组织盈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税务总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和会议,不断提升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盈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规学习不够,不能够做到准确理解、准确把握,还需加强学习培训。

二是由于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专业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队伍建设,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

二是确保责任到人。对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和维护实行专人专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三是强化考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县局作风和工作效能综合督查范围,严格考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人员与各部门、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一是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2022年,盈江县税务局主要聚焦于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红包”,让每滴政策雨露都能落地见效,主动公开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等。2022年,盈江县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公开减税降费信息52条,留抵退税信息14条。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分三批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服务措施。同时做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意见征集,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2年,共评价82035条,好评率达到100%。

二是围绕税收重点领域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为维护税收公平,提高纳税遵从度,保障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公平的税收环境,盈江县税务局积极主动公开税收执法相关信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盈江县税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户、非正常户、宣告证件失效等进行公示,促进征纳合作。同时,积极主动公开宣传相关法律信息,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大屏、税企微信群等,将税法、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倡导合法合规办理政策优惠,让更多依法纳税、退税的纳税人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提高其对税收公平的获得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纳税遵从度。

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盈江县税务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压减涉税审批手续和办理时限。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办税流程、便民办税服务事项等,推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优化税收征管流程,依托电子税务局,推行“多税合一”“一键申报”“更正申报”等申报方式,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新模式,实现“一站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落实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12月30日,盈江县税务局纳入信用管理户数2252户,共评出A级纳税人135户,B级793户,C级21户,D级93户,M级1061户。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税法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税企座谈会等活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意识。

四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查,坚持做到先审查再发布,在发布程序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文章来源:盈江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