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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警卫安保、维护治安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纠正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核发牌证、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等工作,以降事故、保畅通为中心任务,全力提高全县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懈怠,从严治警不打折。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规矩。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三个规定”,三年来均未收到不良反应。三是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以零容姿态遏制腐败。四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及常规性警示教育。五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纠“四风”树新风认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六是强力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党”教育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12次。
2、立足实际,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学道路保障工作。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紧盯辖区国省道、城区及县乡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及时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并结合交通出行规律,诊断评估群众出行动向,提前预判交通流量分布和交通堵点;并针对复工复产复学期间交通事故有所反弹的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科学部署警力,狠抓疫情防控筑牢复工复产复学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3、全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事故预防效果初步显现。在开展“全州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大型客车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等近期重点专项行动的同时,以“减量控大”为主线,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及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等工作,全力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升工程、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一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901起,同比去年下降10127起,同比去年下降11.00%。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463起,同比增加403起,同比上升38.02%;死亡事故36起,同比增加8起,同比上升28.57%;死亡人数37人,同比增加6人,同比上升19.35%;受伤人数868人,同比增加357人,同比上升69.86%;直接经济损失12.09万元,同比减少3.07万元,同比下降20.25%。截至10月31日,辖区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100%、重型货车检验率达96.1%、报废率达92.28%、违法处理率达94.14%;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8.39%、按期换证率达99.49。一年以来,大队共出动宣传力量1200余人次,进乡镇100余次,进客货运企业150余次,进学校60余次;举办记分、满分学习两项教育200余场次,播放宣传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1500余场次,在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推送安全提示短信10.2万条次,发布路况信息3.2万条次;开展重点从业人员警示教育60余次。
4、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便民利民服务。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车驾管、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量与日俱增,群众排长队、长时间等候办业务已成常态。为有效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便民利民服务,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自“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交警大队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创新服务方式,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窗口为目标,以便民利民服务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车管驾及违法处理窗口开展延时服务,车驾管窗口延时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11:30至14:30及星期六上午;违法处理窗口延时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11:30至14:30、17:30至20:00及星期六上午。有效解决了上班族下班后也能办理到相关交管业务,解决了距城远的农村群众,到城不需等也能办理到相关业务的服务新举措。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抖音等平台载体,加强“交管12123”手机APP及相关平台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定期组织民警、职工、辅警开展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及业务办理流程,确保在接受群众咨询时,主动、准确引导,帮助群众熟悉网上办理流程。一年来,共办理机动车业务58453项,同比增长1.3%,其中:注册登记15622项、转移登记3812项、变更登记780项、抵押登记1584项、注销登记1866项、转入业务706项、核发检验合格标志30059项、其它业务4024项;办理业务17191项,同比减少11.8%,其中初次申领4077项、增驾申请2276项、补证换证9206项、满分学习380项、注销登记264项、转出333项,其它业务655项。开展下乡便民服务96次,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3402人,检验摩托车6310辆。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办理快处快赔交通事故0.1144万起。
5、积极依法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矛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盈江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7月18日正式成立,自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经过9年的实践和运行,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一年来,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77起,同比减少37起,下降17.29%;涉案金额845.54万元,同比减少248.29万元,下降22.70%。
6、强化科技强警,提升城区交通治理水平。2017年投入992万余元,在城区主要路口改造3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增设9套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及80个违停抓拍球机。2018年8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共录入交通违法行为1.6万余起,进一步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保障了城区道路的有序畅通。
7、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打击跨境走私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继续深入线索摸排,深化交通管理行业领域乱象排查治理,集中查办交通管理领域黑恶案件。同时,加强警种协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营造了盈江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上下联动、警种联动、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了打击走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8、紧跟党委步伐,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是在上级的领导下,驻村工作队狠抓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了大队挂钩的97户全部按时间节点脱贫,并在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导,深化落实省公安厅《保障服务脱贫攻坚12条措施》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14条》,加大精准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党组织战斗堡垒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在完成帮扶项目建设和帮扶计划落地的同时,依托各种契机,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家庭因交通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
9、乡镇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成效凸显。大队有效整合乡镇派出所人力资源,督促履行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强力扭转了长期以来交通管理工作由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解决和弥补了交警大队警力不足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漏管失控面大的问题,在夯实农村交通管理基础、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17个乡镇派出所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457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公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93万元,占总收入的97.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45万元,占总收入的2.13%。与上年1420万元对比增加105.38万元,增长7.42%。原因分析:一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二是智能交通项目工程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15万元,占总支出的82.3%;项目支出268.43万元,占总支出的1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42.3万元对比增加74.28万元,增长5.15%。原因分析:一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勤执法、疫情防控等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支付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15万元。与上年1,350.25万元对比减少102.1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民警调出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43万元。与上年92.05万元对比增加176.38万元,增长191.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支付2019年6月2020年12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53.6万元; 二是支付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100万元。三是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支出3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开展执法执勤、安全保卫等业务支出57.73万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支出51.61万元;购置公安业务装备24.10万元;支付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100万元;疫情防控工作支出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上年1,423.27万元增加69.66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勤执法、疫情防控等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支付智能交通项目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3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5万元,资本性支出128.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开展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支出3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53.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4万元,完成预算的8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74万元,完成预算的8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2.74万元比2019年53.67万元减少20.93万元,下降3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2.74万元比2019年的53.67万元减少20.93万元,下降3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2019年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020年未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执勤、执法办案、事故勘查、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71万元,与上年152.16万元对比增加112.55万元,增长73.9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支付2018年度智能交通抓拍网络通讯费用款;二是开展执法执勤、执法办案、事故勘查等工作费用增加;三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74万元,印刷费4.96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7.41万元,邮电费26.4万元,物业管理费0.58万元,差旅费7.46万元,维护(修)费3万元,租赁费25.77万元,培训费0.14万元,专用材料费47.92万元,被装购置7.04万元,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3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6万元,其他交通费41.27万元,其他0.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54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1万元,固定资产1376.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2.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57.8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4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4.0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8.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0件,账面原值42.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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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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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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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40.37 |
72.11 |
1376.07 |
821.25 |
220.85 |
|
333.97 |
|
|
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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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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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2)具有特定用途。
(3)一般不可移动。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5101111
[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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