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到盈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香,0692-8189967。
电子邮箱:519515617@qq.com.
信函邮寄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旁。
附件:盈江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
盈江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盈江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公安工作长期规划、重大措施等重要事项。
(二)制定或修改社会治安管理、公安行政执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或修改治安、户政、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或修改其他事关公安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盈江县公安局各内设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盈江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818996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519515617@qq.com 地址:允燕大道公租房对面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