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盈江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盈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坚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通过盈江公安局门户网站及“盈江公安”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持续推进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据统计,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1740,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40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00条。
2.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要求,集中有序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布依法应予公开的相关政策草案、起草说明等材料,广泛征求并反馈公众意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发布。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结合代表委员意见及公安工作实际进行公开,切实做到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我局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交管业务、打私工作、校园周边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经信息公开审查,对2024年主办的10件建议、6件提案及县局协办的4件建议、4件提案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承办人。全年共办理A类12件,B类3件,C类1件,实现了县局主办的10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办理答复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3.有效提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质效。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APP应用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务信息1400条。加快推进公安融媒体平台建设,“平安盈江”微博粉丝量达4.4万,微博、微信覆盖各类用户7.4万人(次);积极推动民生政策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网上受理流程,完善线上线下流转审批,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转、审核和答复等工作规范,统筹指导各警种各部门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强化各警种部门协同配合,对申请公开信息较复杂的,积极召集承办部门研究讨论,有效确保答复条款适用正确。四是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联系,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不断夯实公安“放管服”改革成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一门通办”。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增加全程网办事项比例,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提速为即办件,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进一步巩固深化“审管分离”模式,健全集中受理、联合评估、会商会审、交叉复核、集体研究、回访调查等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体系,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精简企业许可申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通过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和网上审批,以审批提速助推项目提速,减少企业时间成本。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平台应用,推动爆破作业、危化品行业等跨部门联合检查结果公开公示。深化落实公安交管部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公安交管业务“线上通办”、线下“异地可办”。持续开展交管业务便民利企“预约+上门”服务,有力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3.充分发挥“一站式办证点”功能作用,持续深化便民惠民服务实效。整合延伸户政、出入境、治安、车驾管、证明材料等高频服务事项至公安派出所,积极推动建立17个公安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不断延伸服务触角至乡镇社区、学校、密集居住、商业繁华和产业集中等重点区域,全面打造民生服务事项全要素集成服务有机链,积极推进公安基层窗口服务与社区治理、与群众需求深度融合;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网上核验,积极打造“点面动静”“实体网络”和“自助人工”相结合的多元化、全域覆盖、全量业务、全时服务的公安户政窗口服务管理新体系,全面推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
4.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助力政务服务提能增效。以增强“办好群众一件事”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为抓手,通过专人专窗、部门协同、再造流程、简化材料,高度融合优化线上线下流程程序,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着力实现群众办事“跑一次”。深入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程网办”改革,升级打造网络服务平台,优化页面、拓展功能,实现新生儿入户、开具户籍类证明、网上预审预约,投靠类、工作调动类户籍迁移“跨省通办”网上预审预约、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全程网办、“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业务流转等功能。2024年跨省通办共办理504件,其中,出生落户3件,迁移落户239件,迁往省外259件,户籍类证明开具3件。2024年10月开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以来,盈江县公安机关共办理8件。
5.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发布《盈江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和《盈江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清理工作,全年公开发布3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解读,增加多元化解读比例。根据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合法。做好对历年发布信息的维护,根据当下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要求,对门户网站上的历史信息进行回溯和清理,及时更正不当描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的变化,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内容作了规范性整改。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检索、搜索等系统功能。对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落实信息发布数据审核规程,保证信息公开数据同源符合要求。持续做好“盈江公安”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等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政策解读和发布,确保盈江公安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考核工作。认真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并对办件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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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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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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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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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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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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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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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4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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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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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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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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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7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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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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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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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46.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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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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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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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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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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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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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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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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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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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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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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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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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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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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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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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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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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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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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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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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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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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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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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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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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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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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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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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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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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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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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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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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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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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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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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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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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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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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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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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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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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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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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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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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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盈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政策文件配套解读的多元化解读比例还有待增加。二是对社会公开的电话号码有变动未能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三是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2025年,盈江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重点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二是加强指导,及时将省、州、县相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持续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盈江公安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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