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即将启动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持续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近日盈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盈江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深入到大盈江流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禁捕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推进、有落实。
行动中,联合执法组以“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清除一处”为目标。一是沿大盈江开展巡查,对江内是否有非法捕捞人员,是否有非法捕鱼的网笼,是否存在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开展“地毯式”拉网巡查,同时向沿江过往群众宣传禁渔相关法规政策;二是到大盈江流域新城、旧城沿江村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禁渔氛围。
同时深入倾听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渔业生态行动,营造全民禁捕的良好氛围。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张贴宣传标语5张、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渔禁猎的通告1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人次。
下一步,盈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频次,继续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联合执法,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打促建、以打促治、有效提升部门共治效能,始终保持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盈江警方提示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渔禁猎的通告明确:一、禁渔区。全州除人工养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库、沟渠等公共水域为禁渔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公益林区、天然林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为永久禁渔(猎)区。二、禁渔期。除永久禁渔区外,其他区域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渔,禁渔期5年(2023年至2028年)。非禁渔期间,禁止非法渔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三、禁渔物种。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渔物种为全部鱼类。四、禁渔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电触鱼器、抬网、地拉网、绝户网、过江网、迷魂阵、八字粘网等破坏渔业资源和影响水域航道的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娱乐性垂钓除外。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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