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责

浏览量:5173    作者: 日期:2022/8/23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正常工作的协调和专题调研。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报告和文件、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公文审核、综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印章管理、安全保卫、公车管理、车辆调度、计划生育、综合统计、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计划制订、落实的督查督办。负责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和维护。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重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劳动工资、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管理。负责人大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分配。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协调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及信访案件处理。

联系电话:0692-8180542

 

(二)规划股: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及相关规划修改的审核、报批。

联系电话:0692-8181862

 

(三)开发利用管理股: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报国家、省、州、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二级市场土地监管。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82475

 

(四)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报国家、省、州、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二级市场土地监管。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80825

 

(五)法规股: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报国家、省、州、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划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二级市场土地监管。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89329

 

(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开展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联系电话:0692-8185122

 

(七)矿产资源管理股: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依法依规审批登记矿业权。调处或协助调处矿业权权属争议及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收缴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使用费等矿业权费。会同有关股室共同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05976

 

(八)执法监督股: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

联系电话:0692-8185480

 

(九)不动产登记中心:贯彻落实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05898

 

(十)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审查交易准入资格。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土地收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拟订收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土地出让前的招商、谈判、土地预出让等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86152

 

(十一)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审查交易准入资格。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土地收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拟订收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土地出让前的招商、谈判、土地预出让等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692-8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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