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编号: 20240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3 月 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692-810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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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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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闫翠芳 |
闫生庆 |
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及房屋所有权 |
盈国用(2011)第077号及盈房权证平原字第7449号 |
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星星佳园小区6-1-401号 |
13.15/100.10 |
综合用地/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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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2 月 7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18054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赏建路100号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