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公告 (2024004)

浏览量:1226    作者: 日期:2024/2/19

不动产继承公告

 

编号: 2024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3  月   1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692-8105898             

序号

继承

被继承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亩)

用途

备注

1

李云成

李元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盈国用(2007)第734号及盈房权证平原字第4530号

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交通小区27号

67.8/261.86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2

张晓莉

张真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盈国用(2012)第226号

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岗勐小区23号

233.00

城镇住宅用地

 

 

公告单位:盈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2 月 19 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