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责任清单

浏览量:1872    作者: 日期:2024/5/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明晰单位法治工作主要职责,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盈江县贯彻(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盈治县委〔2024〕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责任清单。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政治方向正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自然资源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全年工作重点,制定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配套制度。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三)把宪法法律和重要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局党组集体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

(三)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三、全面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职责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的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予以废止。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70号)以及《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的通知》(盈政办发〔2020〕1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每年制定并公开本级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不得滥用“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等理由不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

(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标准化,实现审批事项表格化、规范化、电子化。大力推动自然资源审批事项的集成化,统筹推进用地、用矿等审批改革。强化行政审批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审批权力的控制与制衡,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健全行政审批受理机制。

(五)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提升防御工程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的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助途径。强化信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着力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六)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手段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省、州、县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政务平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有序共享。

(七)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不得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建成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管地”。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行政审批的机构同时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公布自然资源监管事项清单,具体监管手段要充分考虑行权能力。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土地、矿业权市场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系统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执法、督察统筹联动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备案报告制度。重大执法案件备案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测监管系统。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系统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公开。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以及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处理投诉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公开通报的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

(十二)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坚持内外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等集中开展普法活动。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执结合,推动普法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实践。

(十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着力提升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干部的法治能力。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做好法治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

 

 

 

 

 

 

文章来源:盈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