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盈工商科发〔2022〕66号对盈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235    作者: 日期:2023/4/17

李小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范畴中确实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盈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更新工作中存在突出的困难问题

一是部分市政改扩建区域未配套设置电信设施或未执行国家通信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未按标准设置公共通信管道(管沟、管廊)、未考虑公共通信基站、交接(分线)箱(间)预留位置等问题。

二是随着市政区域的不断改扩建,现有公共通信管网、管道、杆路等基础设施,随意被损毁、被迫将就、被迫搬迁的情况较为突出。

三是缺乏普法宣传,城区存在居民以基站辐射有害,恶意阻止通信基础设施施工的情况。

二、针对以上困难问题我局已向上级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供政策支撑

1.建议将城市弱电管网改造的问题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引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2.建议县级政府设立专门的包括地下管线在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运行维护更新的综合管理机制。

3.建议优化相关审批机制,缩短审批流程,明确报建要求,报建通过时间。

(二)加强宣传,提供舆论正向引导

建议政府主导社区进行宣传,城区管道建设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利民工程,引导居民主动支持建设工作,不要恶意阻工。宣传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条例和政策,营造“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护网意识。

(三)建议响应国家政策,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公园、道路区域,允许免费对其进行管道改造建设。

(四)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新建楼盘的管道审批。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通信设施报建审批服务支撑“数字德宏”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德通管办联发〔202131号)进行红线内管道报建和建设。

一是城市市政改造及规划,涉及通信基础设施搬迁部分,将通信基础设施搬迁纳入改造规划,提供预留基站及基站电力复建点位。同时在改造制定设计方案之初通信就参与进来,一同来查勘和确定改造搬迁方案。

二是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市政新规划,由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政规划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新的规划项目评审时,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参与到规划设计当中,预留建设位置及电力线路管网资源。

三是城市和村镇、集镇市政改造、新建及总体规划中,同步设置的配套基础电信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