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盈工商科发〔2022〕55号对盈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300    作者: 日期:2023/4/17

李自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弄璋镇弄璋街子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及姐冒街子农贸市场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集贸市场有13个,未登记注册但在使用的集贸市场13个,共计26个集贸市场(其中:城区4个;乡镇22个),各个集贸市场已按管办脱钩原则实现市场化运作,集贸市场产权已归属市场开办方,日常市场监管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近年来,我县在大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提升了各集贸市场的硬件基础设施,2020-2021年象城、振盈、兴林、允燕四个综合农贸市场开办方筹集近千万资金,已初步完成市场硬件的升级改造,盈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也顺利通过。

针对我州各县集贸市场现状和问题困难,州政府于2014-2015年相继制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发〔2014〕139、《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7号)文件,具体内容:从2015年起,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连续安排3年,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改造和生鲜超市建设工程,具体补助标准为: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州级补助50万元,每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州级补助30万元,每个农(集)贸市场建设州级补助30万元,每个农产品物流配关中心州级补助50万元,每个生鲜超市州级补助10万元,原则上已获国家或省补助的项目州级不再给予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无偿补助的方式,对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项目,一般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且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鼓励整合使用多个口径的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目前,该政策从2017年后已无州级专项资金支持。现盈江县财政也是捉襟见肘,困难重重,目前无县级相关资金支持。

我局在接悉问题后,及时与盈江县弄璋政发综合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法人:徐开政)、盈江县姐冒富鑫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法人:杨朝仙)进行沟通了解,两家市场开办方出于对疫情影响、政策资金及市场收益不佳等综合因素的考量,目前答复:一是对市场的升级改造暂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划。二是对市场内未硬化的路面抽调一定资金进行及时硬化。三是对市场内的雨水排污设施安排专人在雨季前进行整修。

现将下一步工作打算分别汇报如下:

(一)形成专报,积极向上反映盈江县各集贸市场存的问题和困难,以争取省、州政府和商务部门的专项资金对口倾斜支持。

(二)沟通市场开办方整合市场运作资源,多方筹资,以解决市场升级改造和市场规范管理等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乡镇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