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字〔2024〕24号

浏览量:9554    作者: 日期:2024/11/5

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236861957105

法定代表人:阎俊

住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盏西镇烂泥箐村


你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

2024年10月15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震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时,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你公司在原有浮选车间东侧新建三间钢架大棚,经核实,为你公司新建的“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原为“铅锌矿副产品回收回收建设项目”),项目于2024年5月开始建设,2024年9月建设完成(钢架结构厂房1400平方米、40架重选线摇床)。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中的“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项目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截至检查当日你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的环评批复,构成“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实施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为凭:

1.证据名称: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制作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调查询问笔录2份(制作时间:2024年10月15日2份;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原为“铅锌矿副产品回收回收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2.证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为违法主体。



3.证据名称:法定代表人(阎俊)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法定代表人(阎俊)的身份证明及授权(李战斌、徐文)全程配合调查及签收、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4.证据名称:李战斌身份证复印件(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李战斌的身份证明。

5.证据名称:徐文身份证复印件(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徐文的身份证明。

6.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与(李战斌、徐文)签订的《云南省劳务合同书》复印2份(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李战斌、徐文为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7.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与盈江县华龙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铅锌选厂项目生产设备由盈江县华龙矿业有限公司租赁使用。

8.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000吨铅锌矿选矿厂建设工程”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证据名称: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409-533123-04-02-3****5(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原为“铅锌矿副产品回收回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备案总投资为140万元。

10.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7日变更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备案号:2409-533123-04-02-381755(提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将“铅锌矿副产品回收回收建设项目”变更为“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11.证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中的“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项目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000吨铅锌矿选矿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文件(云环审〔2010〕57号)(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的项目为“日处理2000吨铅锌矿选矿厂工程”,其中并未包含“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

13.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000吨铅锌矿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云环监(技)〔2022-046〕号)(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为“日处理2000吨铅锌矿选矿厂建设工程”,验收内容并未包含“铅锌矿尾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

14.证据名称:2024年9月30日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与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签订的“铅锌矿副产品回收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环评报告表。

15.证据名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析结果(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管控单元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16.环境违法行为次数查询结果(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提供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两年内,含本次环境违法次数为1次。

17.证据名称: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名单(提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提供单位: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证明内容:盈江县昆润实业有限公司共5人,属微型企事业单位。

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德环罚告字〔2024〕26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2024年10月24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德环罚告字〔2024〕26号)及2024年10月24日《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规定,经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进行裁量〔各裁量指标分别为:一、个性裁量基准:1.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裁量等级3;2.项目地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以外),裁量等级1;3.建设进程:(设备安装阶段),裁量等级3;4.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项目于2024年5月开始建设,2024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违法行持续时间为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裁量等级2。二、共性裁量基准:1.环境违法行为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裁量等级1;2.区域影响/引发关注(县级行政区域内),裁量等级1。三、修正裁量基准:1.改正态度(立即改正:停止建设,积极完善环评手续),裁量等级-2;2.配合调查取证情况(积极配合),裁量等级-2;3.补救措施(采取停止建设,完善手续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无法完全消除),裁量等级-1;4.经济承受度(5人,微型企业)-2。四、所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裁量系数0.1〕,裁量处罚金额为1.4万元,现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对你公司实施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的罚款。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开具“缴款书”并将罚款缴至德宏州国库。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备案。

逾期不缴纳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德宏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盈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杨阳

电话:8180396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下段永胜居委会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邮政编码:6793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