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盈江县凌瀚建材混凝土拌合站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7798    作者: 日期:2025/5/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6月5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8186441

邮编:6793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凌瀚建材混凝土拌合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

建设单位

盈江县凌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属于改建项目,原项目已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批复(盈环审〔2017〕15号),并于2019年8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本次拟将厂区现有的砂石料堆场改造成一条小型的生产线作为备用生产线,包含(配料间、水泥筒仓、粉煤灰仓、减水剂罐、密闭搅拌间),在厂区东侧新建一个原料堆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成后可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每次运行时,只启用一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6.9万元,占总投资的13.4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等,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筒仓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等)、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设备及车辆噪声、固体废物(废弃混凝土块、沉淀渣、生活垃圾等)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 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5)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6)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原有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4)项目在进行设备及材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废防护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堆存,尽可能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原料堆放区、配料间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严禁露天堆放,严禁物料堆放超出堆场隔墙;同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2)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装物料。

3)粉料(水泥、粉煤灰)卸料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粉料筒仓均为全封闭式,筒仓呼吸粉尘经脉冲除尘设备处理后,少部分通过除尘设备气孔呈无组织排放。

4)搅拌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及全密闭措施。

5)加强场地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随产品带走,无污水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运营期可做到废水不外排,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优选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基础加装减震装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废弃混凝土砌块收集后用于周边道路填平或加高;沉淀池、过滤池、初期雨水池清掏产生的沉淀渣于沉淀渣暂存点晒干后,定期外售;除尘器废滤芯、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厂区内沉淀池、化粪池等已做好了防渗等措施,未出现泄漏现象,厂区地面已硬化,后期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在采取上述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