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6月5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8186441
邮编:679300
|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盈江县锋茂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太平镇拉丙村村民委员会拉丙村小组 |
建设单位 |
盈江县锋茂木材加工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明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位于盈江县太平镇拉丙村村民委员会拉丙村小组,总用地面积约193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层钢架结构厂房(设置加工区、成品堆放区等)、原料堆场、办公室、水电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可年加工木片20000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的4.08%。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等,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木片烘干废气及原木切片废气等)、废水(初期雨水、办公废水等)、生产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炉渣、除尘灰、锯末、废边角料、废刀片、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抹布)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严禁露天堆放,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小,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安装在室内及白天进行,夜间不施工,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防护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堆存,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热风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烟尘浓度、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限值要求,NOX、SO2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木片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切片过程中刀片需进行洒水,切片粉尘主要以锯末的形式沉降在切片机周边,仅少量粒径较小的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办公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2)对切片机、摇摆筛、热风炉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和管道外壳阻尼。 (3)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行状态。 4.固废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炉渣、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炉渣暂存间,随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锯末及废边角料收集后作为热风炉的燃料使用;旱厕粪污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3)规范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沾染物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止污染物泄漏下渗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废机油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废机油储存于危废贮存库油桶中,油桶周边设置围堰,危废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可有效防止柴油泄漏下渗。 (2)项目废机油产生量较小,废机油泄漏进入外环境可能性极小。 (3)危废暂存间远离火源,严禁吸烟,配备干粉灭火器。生产车间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标牌,并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池保持充足的水量,生物质颗粒堆放区及成品堆放区严禁烟火。 (4)加强对员工消防培训,提高消防意识,保证员工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生产过程中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011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654192841@qq.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下段永胜居委会旁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