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及镇直各部门、各村委会的支持、协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推进民政工作的出发点,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助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各族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稳定做到应尽的职责。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民政资金发放救助工作
坚持“专款专用,凭证支付”的使用原则,严格发放手续。今年共发放各类民政救助款:294.05万元。
①发放1-10月农村低保377户,986 人,2164296元;
②发放临时救助57户206人113000元。其中县级申请29户,104人,76000元;镇级申请28户102人,37000元。
③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9月42人,347218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38人319226元,城市特困人员4人27992元。
④孤儿补助1-10月6人119260元。
⑤残疾人两项补贴1-10月共发放221人,196740元。其中,困难补贴100340元;一级护理补贴31980;二级护理补贴64420元。
二、社会救助工作
1、切实做好我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排查整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关系保”、 “人情保”、“按人施保”和克扣、截留、冒领救助资金的现象,严格执行因户识别,按户施保,切实整改按人施保、“一户解决一个低保名额”等平均施保的做法。
2、根据盈江县民政局盈民发【2019】64号文件,关于定期核实按人施保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按国家政策要求,对辖区内“单人单户施保”和“多人户只保一人”的家庭逐一排查核实,通过排查,我镇严格按照单人施保政策要求,没有发现不符合政策施保的情况。
3、我镇10月有农村低保377户986人。其中: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户有207户635人。2020年1-10月新识别农村低保56户,137人,对死亡、违反国家政策等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及时减发、停发,1-10月减发13户中的13人;整户停发67户195人;调整保障金14户37人。
4、根据盈民发【2020】54号文件关于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全面排查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我镇2017-2020“死亡保”、吸毒强戒、高龄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对象,通过到派出所等单位调取信息及各村认真排查,共有27人次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26008元。其中“死亡保”7人,应退金额1830元;吸毒强戒8人,应退金额15809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人,应退金额3380元;高龄死亡6人,应退金额4800元;应退电费补助189元。
4、根据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属地管理、分级负,严格规范、高效便民,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镇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38户,4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人,老年人26人,残疾人16人,未成年人7人,分散供养35人,集中供养7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4户,4人,其中老年人3人,残疾人1人,分散供养4人。
5、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兜底职责任务,确保农村低保扶贫政策、对象、标准有效衔接助力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根据盈江县民政局文件{盈民发【2020】12号}盈江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盈江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民政办主动与镇扶贫办衔接,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专门力量,对辖区兜底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开展深入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做到救助一户、标记一户、销号一户,不符合条件的逐一标注原因,杜绝“漏保”,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和未脱贫)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认真分析研判符合兜底脱贫建档立卡户。通过各村反复研判,我镇共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25户,54人,其中低保兜底21户48人;特困供养兜底1人;孤儿兜底4户5人。
三、社会事务工作
1、有孤儿5人,HIV感染儿童2人;
2、根据盈江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我镇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不走过场、精准保护不留隐患,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对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及时督促留守儿童父母重新确定其他受委托人。
3、全镇有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21人,困难生活补贴:175人,一级护理补贴39人,二级护理补贴113人,
4、做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统计,全镇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295人,女性193人,男性102人;农业人口255人,城镇39人;新增46人,死亡50人。
五、殡葬改革工作
根据《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规范丧葬管理,全面治理乱埋乱葬,限时消除“活人墓”,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
1、认真好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工作,严格按照公墓选址要求进行选址。连同镇林业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多次实地查看调研,并请县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勘查测量,旧城镇公益性公墓初步确定选址在新民村璋洛村民小组山。
2、做好火化率统计表,1-9月统计死亡96人,火化19人,火化率达20%。
3、做好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整治统计
全镇六个村委会建立了红白理事,92个村民小组建立红白理事会,认真整治移风易俗宣传,进村入户宣传124人,发放宣传资料636份,78个自然村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
六、存在问题
1、民政办力量薄弱。现今民政工作头绪多、涉及面大,工作杂、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人手少事务多,往往处在超负荷运转状态,导致任务完成的质量,各种对象的准确性,数据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2、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
七、下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力度,提高初次来信来访结案率,尽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减少群众到上级部门上访率。
2、搞好社会救助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孤儿、贫困户的救助工作。
3、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审每一笔资金的合理使用,保证各类定补经费的兑现。
4、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标准,深入调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有进有退,动态管理”。
一年来,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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