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福膳小吃店等31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实,盈江县福膳小吃店等31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一案,经我局立案调查,案件已调查终结。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5月31日,我局分别在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发布了拟吊销盈江县福膳小吃店等31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盈江县福膳小吃店等31户个体工商户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31日依法对盈江县福膳小吃店等31户个体工商户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由于上述个体工商户通过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将处罚决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处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盈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钰萍 张鸿
联系电话:0692-8186542
[附件: 附件: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单(31户)]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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