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浏览量:1611    作者: 日期:2024/2/4

2024年春节将至,节日热销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针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一、购买食品要细心采购食品和原料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超市、商场或者集贸市场等,以及选择储藏条件好的销售场所,购买时要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包装上的标签标识,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选购现场自制售卖的散装食品时应即买即食。

二、餐饮消费要谨慎外出用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具消毒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慎食凉菜、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公夹,避免交叉污染。树立节约意识,抵制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三、集体聚餐要注意举办宴席的家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主动报备,规范操作。农村(社区)集体聚餐要做到“四要”和“六不”。做到四个要:要先到村、社区报备登记,采购食品要索证索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要卫生,厨师要有健康证。做到五个不:不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食用野生菌(含干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提供隔夜凉菜,不提供无检验报告的散装白酒、自制泡酒,严禁提供和加工食用草乌、附片(子)等毒性中药材,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外卖订餐要留意网络点餐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清洁,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加工或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收餐时如果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

五、冬季进补要小心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要革除食用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自泡药酒的习惯,增强健康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六、自我防护要牢记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

七、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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