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教体发〔2024〕18号
全县各中小学校(园):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高度关注的工作,为做好2024年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不产生56人以上的大班额。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
(一)幼儿园。托幼班2周岁,小班3周岁,中班4周岁,大班5周岁。实行限额招生,根据各幼儿园占地面积和基础设施实际合理设置办园规模(各幼儿园拟办班级和拟在园人数详见附件1)。
(二)学前班。学前班(混龄班)招生不低于4.5周岁。
(三)盈江县幼儿园。预计招收小班280人(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和现有办学条件对招生数做适当调整,增减幅度应控制在计划数的10%以内)。招生办法按照《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6〕108号)执行。
二、义务教育
(一)小学
1.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优化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办学”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一年级招生校点,确保适龄儿童有学上、读好书。
2.县一小、县二小、县民小、县五小,招生办法按《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68号)执行。县一小计划招生550人,县二小计划招生300人,县民小计划招生300人,第五小学计划招生150人(备注:一是城区4所小学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和现有办学条件对班数及班额做适当调整,增减幅度应控制在计划数的10%以内,原则上不得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二是按照就近就便入学原则将太平镇努力社、双合等2个自然村纳入县五小招生范围,原太平镇弄满小学校区生源可就近选择到附近学校就读)。其余学生按照就近就便入学原则安排到平原镇辖区小学就读。
(二)初中
1.各乡镇初级中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继续实行小升初毕业生整体移交初中就读办法,中小学实行无缝对接,移交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家长的职能作用,各乡校预计整体移交时间,由中学于8月10日前上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2.县民族初级中学、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城区小学及平原镇参加随机派位学校的小升初毕业生,招生办法按《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68号)执行;岗勐片区的小学小升初毕业生整体移交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就读,莲花山片区的小学小升初毕业生整体移交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就读。县民族初级中学计划招生480人,县第一初级中学计划招生850人(含县一初分校200人)。
备注:一是针对符合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等就近入学政策但不在县一初招生范围内等特殊情况的各乡镇适龄少年,在县一初学位设置能满足就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佐证材料呈报县一初主要领导,经县一初班子根据学位需求核实其申请真实性并分析研判后应收则收,同时将计划外招收情况报县教体局主要领导审核后送基教股备案;考虑到县一初目前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是城区小升初随机派位生源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建议选择到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就读。二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文件精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同时,根据《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2年6月14日第24期)会议决定,因平原镇新平小学隶属平原镇辖区,依照所在学区及交通状况等因素研判,平原镇新平小学可自主选择到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或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就读。
3.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初中部按照比例面向全县招收420名小升初毕业生(其中:各乡镇230名,城区参加随机派位的7所小学190名),面向各乡镇主要招收当地世居五种少数民族和高寒山区汉族学生(世居五种少数民族占70%,汉族及其他民族占30%;招生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4.那邦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整体移交到盈江县太平镇中学就读,因户籍、家庭住址原因等部分特殊小升初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到昔马镇、铜壁关乡、太平镇等初级中学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1.招收培智生1个班7—9人,年龄6-12岁。
2.学生享受国家两免一补、营养餐补助。
3.录取方法:由监护人带着子女并持《残疾证》《体检合格证》《户口簿》《身份证》《免疫证》,于2024年8月6日至26日到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并对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现场发给录取通知书。
三、普通高中
结合盈江县普通高中现有学位、师资力量、教育装备等现状分析,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最大限度招收1020人,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最大限度招收630人,盈江县第二高级中学目前因建设项目未完全交付使用,现有教学资源最大限度招收300人,普通高中合计招收1950人。各初级中学要按照98%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目标,大力宣传动员初三毕业生到县外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一)根据省州教育部门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计划招生1020人(其中:面向全县计划招收特长生200人,择优计划招生400人,定向计划招生400人;面向县外州内计划招生20人)。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的要求,即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0%,将800人普通计划招生中的50%(400人)设为定向生,将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级中学。在面向全县1000人的招生指标中招收特长生200人(具体招录人数可根据专业成绩适当微调),其中(体育类55人,美术类60人,书法类20人,音乐类30人,舞蹈类20人,传媒类15人),组成具有针对性培养文化及专业的特长班(各初级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二)根据省州教育部门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计划招生630人(其中:面向全县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0人,择优计划招生300人,定向计划招生300人;一是面向县民族完全中学择优计划招生184人,定向计划招生184人;二是面向全县其他中学择优计划招生116人,定向计划招生116人)。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的要求,即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0%,将600人普通计划招生中的50%(300人)设为定向生,将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级中学(各初级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三)根据省州教育部门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盈江县第二高级中学计划招生300人(其中:择优计划招生150人,定向计划招生150人)。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的要求,将300人普通计划招生中的50%(150人)设为定向生,将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级中学(各初级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一)盈江县高级职业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计划为:汽车服务与营销5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5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50人,电子技术应用50人,首饰设计与制作50人,计算机应用120人,美发与形象设计100人,中餐烹饪80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40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40人,无人机操控与维护40人,安全技术与管理50人,电子商务50人,幼儿保育50人,作物生产技术40人,服装设计与工艺40人(见附件4)。
(二)县外职业院校就读850人(含5年制大专班)。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吃透政策,狠抓落实,确保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校务必认真做好辖区内户籍人口文化户口册统计工作,准确计算和分析评估辖区内的教育状况。
(三)推荐到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民族完全中学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公平、公正、公开招生。
(四)州民族初级中学到盈江招收的学生,名额分配到各乡校,不得集中到某一所学校招生。
(五)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确保每个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时上好学,有书读、有学上。同时,打破行政区划,接收辖区内易地搬迁户子女入学。
(六)周岁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时限。小学一年级招生,2024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方可入学。
(七)自招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生当天,凡符合城区小学及县幼儿园报名条件的,请家长自行准备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部门进行认证,并于报名当天提交给报名学校现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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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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