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卡场镇人民政府

死亡注销登记(死亡销户)

浏览量:1593    作者: 日期:2023/12/15

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销户需要以下材料:(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外死亡的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文件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4其他能够证明公民死亡的材料。

文章来源:卡场镇边境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