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卡场镇人民政府

返乡村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浏览量:1800    作者: 日期:2023/12/15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乡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需要以下材料:(书面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在职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不得办理返农村原籍常住户口登记本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不提供第项材料本条所指实际居住为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城镇地区居民婚迁至乡村地区参照本条办理。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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