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劳社发﹝2008﹞14号)精神,鉴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中技师岗位实行“退一补一”原则及按1:1比例推荐人员参加技师岗位培训的要求,结合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实际,秉持客观、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特制定《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
二、意见收集方式
若对《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办法》有异议或认为需补充完善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地址:盈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新菊,电话:0692-8969879。
《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劳社发﹝2008﹞14号)精神,鉴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中技师岗位实行“退一补一”原则及按1:1比例推荐人员参加技师岗位培训的要求,结合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实际,秉持客观、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特制定《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名额分配
技师岗位推荐名额,在当年全县核定的技师指标空岗数内统筹申报推荐。鉴于男、女技术工人法定退休年龄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推荐名额按男女1:1比例分配。当年推荐总名额为奇数时,多余名额优先分配给女工人。
三、申报方式
申报通知印发后,启动预报名工作。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具体以当年州人社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四、推荐办法
(一)总工龄组成
以实际工龄作为基础项;以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及获得国家、省、州、县级表彰奖励次数作为工龄附加项,工龄附加项累计计算不超过5年。基础项与附加项之和为总工龄。
(二)计算方式
1.工龄计算方式:以人事档案核准的工作起始时间为准,实际工龄计算到月。
2.表彰计算方式
(1)自参加工作以来(退役军人自转业安置以来)每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一次增加1年工龄。
(2)近10年以来(退役军人自转业安置后10年以来)获得州级、县级表彰(需有州委或州政府、县委或县政府盖章)一次增加0.5年工龄。
(3)近5年度考核结果,每获得优秀等次一次加0.5年工龄。
(三)并列人员优先推荐顺序
若出现总工龄(年数月数)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
1.近5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多者优先。
2.退休时间在前者优先。
3.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高级工证书时间长者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四)推荐对象
将实际工龄和附加工龄两者相加,男女分开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若出现申报对象并列(总工龄相同)情况时,则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推荐。
五、材料及信息完整性要求
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完成预报名后,由县人社局查阅申报人员人事档案,核准实际工龄;对表彰奖励证书、高级工证书、最高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同步将相关申报信息及审核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六、执行和解释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国家、省、州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办法由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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