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700    作者: 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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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林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全县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调查,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草有关本县林业管理规章,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县藏书室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营造林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盈江县林业局利用盈江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通过项目带动,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林业产业,较好的完成的州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完成各类育苗142.4万株,出圃种苗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2017年上级安排的营造林任务为1.5457万亩,完成了3.0457万亩,完成了任务的197%。共实施国家造林补助试点1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0.4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1457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1万亩,带动社会造林1.5万亩;通过项目带动完成杉木种植1万亩,核桃0.15万亩,坚果0.3万亩,西南桦0.03万亩,其他树种0.02万亩;先后组织大型义务植树活动2次,完成义务植树任务45万株。引进天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培林下中草药种苗培育400万株,推广种植220亩;石斛种植管理维持1825亩现状,采运2.5吨。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全县生态建设发展的后备力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开展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改革工作。省州下达盈江县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为201.64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30.66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170.98万亩。一是自政策项目下达后,盈江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召开了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补助项目规划数据校核培训会,集全县之力编制了工作规划方案。三是召开了全县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工作启动会和技术培训会,还聘请了中南林业调查规划院作技术支撑。四是为确保工作能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派出10名专业技术员,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派出40名实习生及教师作技术支持。根据外业核实情况,下达全县201.64万亩天然林停伐面积中,“二调”天然商品林小班现地保存天然林面积141.38万亩“二调”天然商品林小班现地为人工林或小班内有人工林的面积60.26万亩。现正在进行外业再次核对和内业资料完善,为与林农签订合同和兑付资金做准备。

三、资源林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木材采运工作。严控采伐限额,根据国家政策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今年盈江森林采伐限额为38.41万立方米,年初结合乡镇资源实际情况将采伐指标计划性的下达了各乡镇,今年共审核办理林木采伐343份,采伐林木蓄积4.6万立方米;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1886份,运输木材5.72265万立方米、树根966.9吨;其中:国外木材运输667份,木材1.60095万立方米、树根966.9吨、木屑76.6吨、薪材319.04吨。二是严格林地审批,主动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使企业申报林地手续,今年共批复征占用林地25项,面积251.591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887.7749万元。三是强化了木材加工厂的监管,大力推进木材加工厂管理的政策宣传,依法对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加大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出动车辆210台次、人员120人次,检查出不合格木材加工厂23家,通过整顿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64户、木材经营38户,并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配合县安委会做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林区”、“森林盈江”的目标,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生态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1起,查处木材20.529立方米,竹子0.4万根,林地2.53公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0535万元。五是专人配合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开展盈江县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现已完成省级汇总,待国家级检查验收。通过采伐控制与林地管理,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理。

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防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将生物多样性较高的集体林、商品林规划纳入生态转移性补偿范围;以“犀鸟”、“白眉长臂猿”等明星物种保护入手,依托保护项目,加强了全县珍稀动植物保护;建立了滇桐、滇藏榄等极小植物物种保护小区2个,斜翼保护小区,扦插斜翼0.3亩;成功繁育娑罗双苗2000株、茉莉果苗2500株。大力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逐步探索与绿色发展基金、环保投资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恢复自然生态环境;2016与云南省绿色发展基金会签订“傈僳社区白眉长臂猿保护及生计可持续发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并结题验收。二是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整治专项行动。联合盈江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局渔政、保护区管护分局等部门对我县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场和大盈江沿线及支流相关村庄进行突击检查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拆除湿地公园鸟网3个,收缴电鱼器2台,制止非法捕鱼电鱼行为3起。放生1条眼镜蛇和1只小熊猫。移交群众主动上交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熊猴、蜂猴各一只和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三是开展全县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前一轮退耕还林30000亩,补助到期面积890.3亩,补助未到期面积29109.7亩。在专项整治验收的30000亩退耕还林面积中:合格面积29751.6亩,不合格面积205.4亩,征占用43亩;不合格面积中复耕81.5亩,原有树木已砍伐面积20.9亩,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管理不当及其他原因导致不合格面积101亩。对专项整治问题小班请林业站向种植户发整改通知,要求种植户限时整改。四是加强公益林和保护区的管理。在公益林管理上,落实了管护责任单位,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区划管护责任区628个,通过公开招考招聘1165管护人员对划分区域进行专管。利用补偿资金修建林区道路3条,制作宣传碑42个,宣传牌90块,完成了支那、平原管护站站点建设,正在建设还有苏典、支那保护区管护站;在公益林林地征收占用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相关要求执行,2017年占用征收公益林总面积为87.339亩,为修建腾冲至陇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弄璋镇的国家级国有公益林和省级集体公益林,总面积为87.339亩,地类为有林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根据省州要求,盈江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启动培训会,编制了《盈江县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落实了工作经费,以盈江县林业局为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完善了县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全县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相关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和技术员96人进行外业落实和内业工作。县级安排了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外业和内业等工作。目前全县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年底完成县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作。今年兑现公益林管护劳务费734.6万元,通过补偿和有效管理,全县公益林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在保护区管理上,进一步充实了基层人管理人员,加大了巡查保护力度,查处羊牛圈及草果地窝铺95个,捣毁3个,清查种植户45户,养殖户8户,拆除违建围栏3000余米;参与州级举办的“自然影像中国美丽生态德宏” 摄影活动,安装红外线相机44台;对保护区新增大娘山片区踏界定桩及老片区界桩加密界桩340棵。

五、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防范森林火灾。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林业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县党政军警民,尤其是森林防火战线的干部职工的全力拼搏,成功处置7个森林火情,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1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及全州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要求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做好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各级政府层层安排部署,全县共召开各种会议582场次,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从上到下及时准确落实到位,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采取电视播放、悬挂永久性标语、散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实施人影作业59站次;发射人工增雨火箭弹111枚;书写临时宣传标语 957条;出动宣传车102辆次,广播、影视宣传410 场次,召开县级会议18 次,乡(镇)、村、组级会议 545 次;在县级交界和进入林区主要道口新设永久性宣传碑5块;制作警示宣传牌685块,给中小学生上森林防火知识课1385个课时,黑板报139期;出森林防火简报76期,下发省长令1000份,州长令3000份,户主通知书3万份,五色彩旗200套;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18000本,盈江县森林生态保护宣传册4.4万份,宣传单8000份;开展一次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电视讲话;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平原镇、农场管委会及专业扑火队100余人,在县城城区、主要坟山墓地、入山道口开展大规模的“无烟清明”武装巡护及“文明祭祀,创建平安清明,严防森林火灾”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无人机2架,出动巡护人员500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份;悬挂“远离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横幅标语15条;张贴防火标语80条;登记清明入山人员1200人。使之从上到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加大森林防火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扑火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更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组织各乡镇相关人员、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县林业相关股室进行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共培训29期,2001人参加。通过演练和培训提高了队伍的组织纪律和战斗力,加深了基层森林防火一线指挥人员和扑火队员的扑救理论知识,掌握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常识,以及火场安全避险等实战应用。四是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能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积极配合, 确保了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强化与芒市、瑞丽、陇川、盈江、梁河、腾冲、龙陵七县市和缅甸昔董坝区接壤区域的联防机制,签订七县市一区联防协议;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防火期内全县林业职工、县森林公安干警、公益林管护员、瞭望塔监测员等全员上岗,严格划分管护区域,建立防火管护责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的搞好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火案查处。切实把火源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火源管理坚持“疏”、“堵”结合,真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交通要道、驻林区单位落实防扑火措施的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烧除易燃可然地680余亩。2017年全县共派出检查组216支511人,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公益林管护员深入林区进行巡山检查48720人次,通过查堵相结合的有效整改方式,从根本上清除了火灾隐患。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开展打击违规用火和纵火犯罪的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和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要求,对违规用火者决不心慈手软,从重处罚。全年共查处违规用火21起,罚款10700元。真正做到“见烟查,违规罚”,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六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森林防火经费到位。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加大防火工作经费的投入,按照“三·三”制原则,我县今年筹措资金139万元。其中:省、州下拨森林防火经费31万元;县财政配套“三·三”制森林防火经费53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万元;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省统筹部分40万元。为管好、用好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森林防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经费准时拨付到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预防和除治工作,认真做好苗木、林特产品等产地和调运检疫,加大防治森林病虫害投入力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四率”目标,实施林木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是认真贯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政府间、林业部门间“双线”责任制的要求,我县成立了盈江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乡镇也相应的成立了指挥所,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防控目标任务,明确了防控责任,提高了防控成效。县林业局也与各乡镇林业站签订了《2017—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林业站与村级护林员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有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二是积极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县各乡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积极开展薇甘菊预防除治工作。在县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投入资金只增不减,今年落实防治资金310余万元,在全州各县市中首次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首次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县级财政预算50万元;我县在全州率先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林地薇甘菊防治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所有相关产品与服务全部交由有资质的中标企业运营,通过“企业运营-乡镇监管-州县竣工验收”,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益。三是圆满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3.9万亩,实际发生12.99万亩,测报准确率92.96%;防治面积12.45万亩,防治率95.84%,无公害防治率95.33%,成灾率为0‰。完成产地检疫苗木1011.6亩,完成产地检疫率100%;检疫调运木材4.85万立方米,竹材0.92万吨,苗木62万株,药材及林产品137吨,调运检疫率100%。

七、不断建立和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林权服务信息平台。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和林权抵押贷款备案机制,强化专业合作社组建和龙头企业引进今年以来通过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办理林权初始发证0.78万亩,核发林权证56户,56本,144宗。二是为林农办理林权流转18本,45宗,0.66万亩,付给林农林权流转资金361.95万元。三是为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户,50宗,抵押林地面积1.10万亩,贷款金额6131.39万元。四是为林农办理遗失补(换)证8本,18宗,面积0.15万亩;内容更正21本,51宗,面积0.29万亩;林权分户9本,26宗,面积0.56万亩;林权抵押注销17户,面积7.43万亩。五是开展科技培训13场,915人,发放各类宣传册930份;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65户和3个龙头企业,认证家庭农场14家。

八、湿地公园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加强湿地公园保护宣传工作,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恢复湿地植被。今年分别在太平、弄璋、平原等涉湿乡镇,召开了为期3天,360人,4场次的乡镇领导、盈江国家湿地管理所全体成员、林业站站长、管护员及周边村民培训大会。全面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针对湿地公园放牧、盗伐竹木、非法收购、施放农药、破坏带标、非法围垦、擅自新建改建建筑物、堆排放废弃物、擅自摆摊设点等非法行为,作了相关处罚案例的分析。对湿地公园涉及的3个乡镇、15个村委会50个村民小组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共发放《通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各8900余份,《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手册》9100余份。与水利、国土、环保、交通、旅游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严厉查处破坏公园湿地植被的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公园湿地现状,摸底排查非法侵占、围垦湿地公园面积4396.75亩,其中已整治1076亩,取缔非法取沙场15个。积极发动广大干群众对围垦的3000多亩及荒地进行义务植树,种植千果榄仁、滇藏榄、滇桐、高榕(黄果树)、弯心果、香樟、坚果、竹子、桂皮、牛血树、海南黄花梨、龙脑香等1.895万株,自然恢复芦苇17万棚。通过宣传活动和打击园内的非法围垦行为,恢复植被,不仅提高公园周边群众的环保意识,而且湿地公非法围垦行为得到遏制,确保湿地资源植被的保有率,形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行动,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整合大盈江综合旅游开发项目,加强对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已完成投资1.2亿元,目前基础设施已完成6.3亿元;正在加快完成薇甘菊除治和设立界碑界桩完成管护站点建设工作。为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家级验收做准备。

九、农村能源建设扎实开展。2017年省级下达省柴节煤炉灶900户,太阳热水器任务1300台。一是完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380台,推广省柴节煤炉灶900台,开展农村能源培训5期,发放宣传手册2300份,共投入农村能源建设资金410万元,涉及补助农户2280户,其中建档立卡882户。二是综合效益明显,在项目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省柴灶每年农户可节支增收148.7万元,受益人达到11400人,年可节约薪柴消耗2923.9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416.22吨,相当于每年可保护426.67亩森林面积免遭砍伐,有效推进了盈江县新农村建设。

十、林业产值稳中有升。通过统计,2017年年盈江共实现林业产值2.38亿元,同比增长1.36%。

十一、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林业局充分发挥行业政策优势、资源优势、项目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项目资金,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2017年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开展各项培训,提高群众认知。投入培训资金4万余元用于讲解脱贫攻坚政策40余场次,开展技术培训共29次,培训人次约2498人,其中贫困建档立卡户803人,发放修枝剪1971把,核桃、草果及澳洲坚果栽培管理技术手册4354份,光盘400余盘。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在2014、2015、2016年建档立卡评困户帮扶的252户基础上,认定错退、漏评和新识别困难户草坝村47户、永葆村14户,并针对以上所有困难群众建立工作台账,协调林业局入户调查3次。三是大力推进草坝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目前,草坝村C、D级危房改造总体71户中“四类人员”38户,永葆村C、D级危房改造总体202户中“四类人员”31户,全部正在动工中。四是项目倾向扶持。对于建档立卡户,符合项目要求的都纳入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中。同时,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建档立卡户中符合条件的505名发展为生态护林员。五是积极开展其他帮扶活动,联系挂联单位林业局及帮扶干部借助相关节庆对我村贫困户先后开展了“六·一” 儿童节慰问、“七·一”困难老党员慰问、“中秋”贫困户慰问以及扶智等活动。六是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至今未出现扶贫领域相关纪律、财经、腐败问题。选派人员到挂钩村和异地搬迁点开展扶贫工作,并将贫困户分包到人。通过政策引导、生产科技宣传、林业项目扶持、异地搬迁、筹资捐助等措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十二、招商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正在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任务分配,林业局充分利用林业自然资源优势,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辐射面,优化项目服务,努力促进固定资产和招商引资投资。现完成林业局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4400万元,完成了任务数的100.4%;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2315万元,完成了任务的111.9%。按要求完成招商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十三、行风政风党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在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一岗双责”,把责任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了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努力营造了山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强化宣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逢十”学习会制度,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组织各种业务和警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主要领导讲授以“善待你所在的单位”、“筑牢廉洁防线  守护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党课3次;6月14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廉洁教育活动”1次;组织观看了《情比山高》、《纸飞机》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10次,共计30人次;按照“谁分管、谁谈话”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站所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年内开展谈话38次,共计106人次三是开展各种行政执法检查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规范了执法人员行为,端正了执法态度,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树立“廉政、高效、文明”的林业执法队伍形象。四是加强州委巡查问题整改落实,州委巡查时发展4个方面20个问题,问题移交后,林业局高度重视,进行清单式限时整改,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目前已到改到位16个,正在整改的有4个。五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增加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今年我局网上共公开政务、党务信息89条。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接待日制度,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在局长和广大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使各界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得以及时解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今年,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7件。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扩大了采购范围,重新明确采购商品,为国家节约资金。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并实施了服务承诺制、述职述廉制、干部离任审计制等制度,促进了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以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为准绳,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赴畹町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德宏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爱国主义和廉政警示正反典型教育。通过观看电教片、实地参观,认真剖析,使每个党员干部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31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5.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57.1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拨入新增项目有2016年中央财政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管护补助资金302.04万元;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停伐补助)资金870.98万元;505名生态护林员505万元;2017年集体林管护费92.76万元;2017年度森林火灾保险资金96.58万元;湿地保护700万元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86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6%;项目支出4362.4万元,占总支出的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5.86万元,下降2.6%,减少的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转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办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3万元,增长1.6%,主要原是:2017年度开展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脱贫攻坚工作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121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人均支出2.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林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49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开工未结算例如:开展天然林停伐工作经费;2017年林产业及林下资源普查经费等。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5.8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转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办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1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万元。

    3、节能环保(211类)支出17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万元。

    4、农林水(213类)支出3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02.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4.9万元。

    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预算的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44万元,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8万元,下降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占76%;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林业产业、森林防火、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攻坚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上级和同级政府部门对林业营造林的检查、验收及考核;森林防火检查考核及森林盗伐案督查调研;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调研云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态势与防控工作;省能源站调研督查盈江县农村能源项目等接待开支。

    国内接待费支出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局机关在林业相关工作时增加了在租车平台租车开支;云南立建律师事务所2017年法律顾问费及陈仕禄案件费;2017年部分林业站和管护站点建设前期的设计费监理费;开展林产业和各乡镇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时产生的差旅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江林业局资产总额13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82万元,固定资产2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37.7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37.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2.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盈江县林业局20181017035407947

    监督索引号533123006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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