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和国家公园)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171号)、《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和国家公园)的通知(德财综[2024]15号)、《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和国家公园)的通知》(盈财综[2024]41号)文件通知,下达盈江县2023年森林抚育任务0.55万亩,补助资金110万元。结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盈江县卡场镇列入省级森林经营试点的批复》(云林复[2023]320号),该项目安排在卡场镇实施。
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州级成效监测评估。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德办法〔2012〕3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纳入项目补贴人员名单及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692-8183581、8180311。
[附件: (卡场 )2023年森林抚育项目资金公示表]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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