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量:111    作者: 日期:2026/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盈林草罚决字[2025]B063

行政相对人名称: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被处罚人:何XX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何XX20251025日,在弄璋镇南永村委会练地村民小组小地名菠萝地、旱谷地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集体林地的林木,属滥伐林木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办理,没有抵触情绪,对当事人处罚有(?从轻减轻从重)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基准(2023年版)》

处罚类别:罚款并补种林木

处罚内容: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责令限于2026830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29株)2.2倍的树木64株;3.处滥伐林木价值西南桦(500/m3×5.46m3×3.2倍的罚款,合计8736元(捌仟柒佰叁拾六陆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31

处罚机关: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