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延期火化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盈江县行政区域内死亡遗体火化许可的申请。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三、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因为子女、亲属距离比较远,在规定时限赶不到的,予以批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封建迷信思想,搞封建迷信活动测时延期火化的,不予批准。
四、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盈江县允燕大道下段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
地址:盈江县允燕大道下段(公租房对面)。
交通方式:可乘出租车至盈江县公安局门口下车即到。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六、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当日办理。
七、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八、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一)共同审批
可选要素,包括共同审批部门、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
(二)前置审批
可选要素,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机关、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
九、中介服务
可选要素,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办理时限、收费及标准。
十、资质资格
可选要素,包括企业经营资质等证照名称、实施依据、颁发部门。
十一、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盈江县允燕大道下段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
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审核申请,对申请符合要求的,当日审批。对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十二)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盈江县允燕大道下段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股。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692-8951729。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盈江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投诉:(0692)8188205,(0692)8951671。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名称:盈江县民政局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盈江县允燕大道下段盈江县民政局三楼;邮政编码:679300。
十一、附件
1. 遗体火化延期许可办事流程图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