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78户592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28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为差额发放)发放保障金30.5528万元。
2.农村低保对象5591户13751人发放保障金443.7505万元,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38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分档发放,A类补助505元/人·月,B类补助320元/人·月,C类补助280元/人·月(此标准自2023年7月执行)。
3.全县城市特困人员28户28人发放保障金及照料护理补贴32644元,农村特困人员394户408人发放保障金及照料护理补贴44.2923万元;城乡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救助标准为947元/人·月。自2023年1月起特困人员保障金和照料护理补贴将分开发放保障金发到特困供养对象银行账号中照料护理补贴发放至照料护理人银行账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950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75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85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7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0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7元/人·月)。
4.9月发放临时救助397户1624人100万元。
5.以7月特保特困发放名册为准按城乡低保对象16.2元/季度·户;城乡特困16.2元/季度·人发放第三季度电费补助。
6.对1-6月城乡特困照料护理人员补发照料护理补贴。
[附件:9月城市低保发放名册]
[附件:9月城市低保发放名册]
[附件:9月临时救助发放名册]
[附件:9月临时救助发放名册]
[附件:9月农村低保发放名册]
[附件:9月农村低保发放名册]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