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盈江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向好发展。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NO.68)>》要求,对照要求内容,结合盈江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中央法治改革部署和上级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在民政领域落地见效,工作中始终紧贴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和业务工作实质有序开展工作,确保民政领域法制建设见成效上台阶。
(一)加强统筹规划,强化举措成效。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落实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院所具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州、县重要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用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四是针对部门工作性质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针对性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盈江县殡葬改革实施细则》、《社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2023年总体工作成效明显,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二)扎实推进年度法治宣传重点工作。始终根据《盈江县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将涉及民政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贯穿全年依法治县工作的重点进行专题学习宣传,专项工作部署,并取得工作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落实中央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部署,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体推进法治盈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2023年度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始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引领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领会,引领盈江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发展。二是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行安排,进行全面系统、反复、深入的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见效。盈江县民政局党组始终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准绳,力争在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为民工作在原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取得新成效。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在基层普法工作中,履行民政在基层组织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发挥民政业务工作优势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一是始终在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下,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普法活动,为“优秀乡村法治文化作品”的评选当好评判员。二是严格落实普法工作协调机制,全力推进盈江县那邦镇刀弄村为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及22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打造昔马镇胜利村为云南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村;加快推进城市基层治理;有效在乡村振兴行动工作中发挥民政作用。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发挥民政基层政权对社会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基层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开展基层工作。全力做好村(社区)“两委”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明白人”的相关工作,确保基层法治观念得到提升,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四是依法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犯罪可耻、移风易俗等基层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民约、公约”的形式规范约束、指导、治理好基层政权组织法制化建设。自2019年开始规范村规民约,2021年再次组织全县村社区进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县12个社区和97个村民委员会已全部完成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的修订与完善。2022年昔马镇胜利村、2023年昔马镇(团结村、保边村)、勐弄乡松园村、卡场镇(黑河村、草坝村、五排村)、太平镇雪梨村、弄璋镇(芒面村、古里卡村)、那邦镇(那邦村、街道村、刀弄村)等6个乡镇12个村再次修改修订村规民约,制度上墙,并在当年全部完成修订与完善。五是发挥基层政权组织普法工作作用,多形式做好初中文化以下农村青壮年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农村“中青代”尊法守法的规矩意识和法律观念,并做好就业和产业帮扶工作。六是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的发生。七是紧靠民政“社会事务股”业务工作优势,在婚姻(结婚和离婚)登记,特别是离婚登记过程中发挥双方矛盾纠纷调解化解作用,确实按婚姻法规定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杜绝农村离婚陋习对婚姻法制保障的冲击,有效避免家庭婚恋矛盾激化升级;并在平时工作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八是配合人社部门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期等特殊时间节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法治宣传工作。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工作。以“队伍”带群众,切实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标见成效;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激励工作。始终在法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要求下,贯彻执行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并取得工作成效。
(三)常态化开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在本系统有效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夯实民政法治建设基础。
1.坚持上下联动,在学习与实践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领导班子时刻为法律及业务知识充电,在本单位定期学法普法会议上和周例会带头学法、普法,并强调“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必然性;工作人员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学法、悟法、用法,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个人法律知识;主要突出宣传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和法规政策;贯彻执行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普法强基”在民政工作领域落地落实,并取得成效。建立完善单位依法决策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使班子成员与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民政业务法治化建设与宣传。注重机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领域做好本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一是着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工作中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未成年保护中心重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做好自身的学习和实地宣讲、宣传工作,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根据法律法规和救助政策做好救助与安抚工作,切实保证妇女儿童权益,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二是严格把控各种社会组织和协会成立的法制标准。社会组织和慈善管理股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把控社会组织、协会的成立标准,特别在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如“宗教渗透”、邪教、非法组织、涉外非法组织等组织的成立做好审查、备案和取缔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汇报依法处置情况。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预决算、“三公”经费、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公开。按时报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登记等,按要求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报送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等相关工作。
3.持续推进法治化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救助工作衔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社会救助保障网全面兜实。一是做实民政民生救助工作,兜实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6011户14495人,(其中:农村低保5635户13887人,城市低保376户608人),1-11月累计支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937.91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21户436人,(其中:农村特困393户408人,城市特困28户 28人),1-11月累计发放城乡供养资金523.83万元。对因灾、因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实行临时救助,实施临时救助3584户,14802人,拨付临时救助资金814.06万元。2023年1至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4.4863人次,合计金额411.957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176人次190.58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687人次221.373万元。
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健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政策体系,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在低收入人口认定系统开展低收入人口审核审批。截至目前,盈江县2023年困难群众主动申报并纳入低收入认定人口管理96户425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43户1381人(其中:农村低保503户1274人,城市低保40户107人);新增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6户47(其中:农村特困43户44人,城市特困3户3人)。截至目前,2023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116人。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核实工作。目前,通过查询系统“拟纳入低保边缘预警”、“拟纳入低保预警”“、“其他告警”等数据信息,及时核实处理。对监测预警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救助政策,目前没有预警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信息。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民政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州、县有关法治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体现在:一是民政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于当前民政工作现实发展的要求,难以很好地发挥指导和依据作用。主要原因是: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亟待依照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二是目前民政干部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不足等问题,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人员不足的同时,县民政干部队伍新老接替衔接脱节,工作方式方法和当下新时势下的工作形式不同步。三是目前县民政局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自身法律专家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未配备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始终严格履行县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责任,对年度工作进行统筹和安排。带领民政局党组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人人争当普法员、人人都能依法行政;整体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时时显成效,年年上台阶,全面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能力。
(一)以普法责任为抓手,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机构进一步完善民政普法宣传机制。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明确普法分工责任清单19项,按照股室分工抓好宣传落实,确保普法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进。二是将普法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组成员负责推进、协调和督导问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实普法机制。三是明确普法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工作目标、重点对象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规范民政普法工作。同时围绕主题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任务目标,统筹安排7个普法活动项目,部署面向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四是组建未成年保护中心,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盈江县未成年保护中心组建工作。目前,“未保中心”有工作人员8名,办公设施设备已经配备,日常工作主要是配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工作,降低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本度年共参与办案10余起,有效帮助未成年人10余人。
(二)以学法用法为重点,提升民政队伍执法水平。一是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民政工作相结合,落实到民政“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中。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2023年,局党组会议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多个学法专题进行学习,有效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法治工作能力。二是完成行政执法考试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考试,做到了应考尽考,优秀率达到98%以上,7名执法人员更换了执法证。还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法治思维。
(三)以增强法治效果为主线,统筹推进普法和执法工作。一是统筹推进民政普法和政策宣传工作。发布了民政局殡葬改革政策问答、骨灰堂建设项目特殊消防系统成交通知书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规范运行,将普法与执法工作融合推进。将《盈江县民政局关于公布盈江县民政局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情况》、《盈江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盈江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执法文件及时在民政信息门户网站公开;结合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采取上下联动、逐级评查,推进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同时,注销社会组织3个。三是持续规范地名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地名信息系统,出台《盈江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行政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保德线(腾冲-盈江段)、盈陇线、梁盈线界线联检工作。完成昔马镇胜利村省级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验收;那邦镇刀弄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旧城镇旧城村省级第三批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
(四)以全员普法、全域普法为目标要求,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政特色普法活动。聚焦慈善社工政策宣传。结合特殊节点进行普法,举办“普法进校园”、“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加强对《社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聚焦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政策宣传。重点围绕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等专题,开展了“政策宣讲进村(居)”、“关爱儿童、慈善公益行”、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普法宣传进幼儿园”、“创无烟环境,为青苗成长护航”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小礼品100余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未成年人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事件3起,接待前来咨询办理收养登记41人,办理1例;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政策宣传。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法依规发挥民政基层政权对社会基层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的监督作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及准入制度。利用基层政权平台,对殡葬、收养登记、民政补贴、社会组织和民政救助政策等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聚焦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政策宣传。2023年开展殡改督查暨开展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进基层法治宣传活动2次。利用“512”、“520”等具有民政特色的时间节点,为新人发放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手册约500份。到基层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4次,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实施条例》法律法规,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减少殡葬用地,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2023年,在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干部法律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2023年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深研、谋划2024年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民政业务涉及面广、接触基层群众多、面对社会需救助对象频繁,面临问题复杂,法治建设工作还需持续深入的拓展和推进,特别在依法行政能力上仍需不断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县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加快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配套政策。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民政政策法规的普及广度。继续按照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统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防范非法集资普法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
(四)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各执法工作“横向联通”和民政部门的“纵向联动”,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工作,不断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引向深入。今后,盈江县民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委办的具体指导下,不断的将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持续有效的提升县民政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盈江”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