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对盈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9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934    作者: 日期:2024/8/9

向明亮、郭磊、王兴刚、杨根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把外出务工人员也纳入边民补贴享受对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边民是生活在边境地区的国民群体,承担着稳边护边的特殊责任,边民补助对于改善边民生活,提高边民的守边固边积极性,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自边民补助发放以来,得到边境地区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切实提高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向心力,增强了边境地区群众守边固边、管边控边的责任意识,维护边境安宁、边疆稳固,增强边境一线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边民补助意义,是鼓励其从事与守土固边相关的行为,改善边境地区尤其是边境一线定居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边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基层202116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边民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用于落实中央和省边民补助政策,支持边境县(市)对在边境一线地区居住时间达半年以上的边民予以补助的资金;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边民补助测算标准。边境一线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500抵边行政村农村居民每人每年1000(不含边境一线农村居民),抵边乡镇农村居民每人每年500(不含抵边乡镇农村居民)。边境地区在省级确定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的,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自行负担。为确保全边民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一县一策”“一年一方案”的办法制定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应补尽补、动态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的原则,2023年,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盈江县2022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政策已经修改为:乡内务工的可纳入,乡外县内且在抵边乡镇务工的可纳入,县外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不纳入。2024年,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盈江县2023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依然沿用次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云南省边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建立健全符合当地特点的边民身份认证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边民管理和边民补助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抵边一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划定标准,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建立完善边民补助信息系统,完善边民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完善系统数据管理,实现边民补助精准到人,加强民政、财政、边防、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统一组织实施好边民补助认定及发放工作。

 

盈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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