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逝者得以安息,根据《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盈政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开馆以来,火化后寄存至今无人认领的骨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仍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骨灰,由盈江县殡仪馆自行处理,涉及无人认领骨灰名单如下:
盈江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04日
盈江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04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