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810    作者: 日期: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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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讨论、研究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宣传、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⑵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⑶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考察、选拔、教育、使用工作。 

⑷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安排和协调管理,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并参与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⑸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民族医药(疗)、民族传统文化及少数民族文物古迹的收集、整理、传承工作。

⑹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工作和文化交往工作。

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与宗教界的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调动全体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工作,搞好自身建设。

⑻按规定审批办理宗教方面和有关事务,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影像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颠覆政权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⑼了解掌握境外的主要宗教组织及活动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按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坚决抵制和打击境外不法宗教对我渗透和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⑽指导乡(镇)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工作联系。 

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党管统战、民族宗教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1)是加强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2)是强化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是充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好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

2、稳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1)强化学习宣传,把党的统一战线、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到最基层。

2)以爱国主义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规范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3、社会服务和民族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民族团结之基不断夯实。

1)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2)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调研,繁荣民族文化。

3)民族经济不断发展,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更加牢靠。

4)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初显。

4、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1)挂钩村脱贫攻坚步伐不断加快。

2)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

3)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5人纳入社保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58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5.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843.77万元对比增加1741.87万元,增幅为206.43%,主要原因分析:拨入扶贫专项资金1945万元、傣学会泼水节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17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43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3万元,占总支出的8.86%;项目支出2215.02万元,占总支出的91.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020.28万元对比增加1410.07万元,增幅为138.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扶贫专项资金支出1805.1万元、傣学会泼水节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171.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宗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33万元。与上年支出248.94万元对比减少33.61万元,减13.50%。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退休人员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宗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5.02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771.34万元对比增加1443.68万元,增幅为187.17%,主要原因分析:原由财政代管的扶贫资金2017年度拨入1793.2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傣学会泼水节庆典经费及工作经费支出171.5万元、景颇学会允燕山景颇文化园民俗文化传承打造项目经费支出27.99万元、2016年州级扶少项目资金81.89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出121.41万元、扶贫资金1793.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43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20.28万元对比增加1410.07万元,增幅为138.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资金支出1805.1万元、傣学会泼水节活动经费及工作经费17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其中:办公费37.7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0.39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2.35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委托业务费6.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5万 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2.52万元其中:购买办公设备1.1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1.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财政贴息18.1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18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2017年度泼水节庆典活动经费150万元、景颇学会允燕景颇精品民俗文化园印刷费27.8万元及办公费、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1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213类)支出18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7%。主要为2017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58.2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35万元、州级扶少资金11.9万元,用于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2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26.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尽量减少安排公务用车出行及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3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4.3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2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2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5.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尽量减少安排公务用车出行及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占52.8%;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47.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到民宗局检查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宗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0万元对比减少15.98万元减22.29%,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严格财务管理,节约行政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日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接待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宗局资产总额61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2.37万元,固定资产7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426.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77万元,增43.8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2.87 

542.37 

70.5 

0 

38.38 

0 

32.1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0801111


 [附件: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2018101609493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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