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量:594    作者: 日期:2024/11/7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批次

2024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城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

苏典乡苏典村、新城乡新城村、平原镇陇中村、卡场镇卡场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200万元,计划实施4个项目。

江县2024年产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苏典村)资金计划8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苏典乡苏典村项目建设内容:苏典乡苏典村腊马河大象寨沟三面浇灌灌溉沟渠2公里。  

2.新城乡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村集体经济),资金6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新城乡新城村项目建设内容:新城乡农特产品交易市场5#商业网点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212.00平方米及5#商业网点相关附属设施。

3.盈江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陇中村),资金30万,项目建设地点:平原镇陇中村项目建设内容:在平原镇陇中村卡子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1座,镀锌管网铺设2500米。

4.盈江县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卡场村)资金2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卡场镇卡场村项目建设内容:在卡场村景颇新朗安装人饮管网,安装DN40镀锌钢管2500米、DN32镀锌钢管1800米、DN15镀锌钢管1200米。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7个月,即20246—202412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时间:202467月,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和动员工作按照项目程序,完成立项、招标、设计、造价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

时间:20248—10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及时完成验收移交,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能切实起到设计实效。

(三)总结阶段

时间:202411月—12月,完成所有项目结算、报账、总结等工作。

八、项目效益

(一)经济效益

一是项目建成后,给产业发展提供通行便利,保证群众实现稳定受益,带动周边产业发展,降低运输成本,对提高群众经济收入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三改善村寨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对乡村旅游有一定推动作用

(二)社会效益

一是项目的实施解决项目区域产业发展问题,解决群众产业基地出行困难问题,节约群众生产成本,更好的管理项目区域内产业生产发展,能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二是项目建成后,有效提高群众发展生产积极性,推动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守边护边的自觉性。

(三)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群众思想观念,践行“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生态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经济,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同步可持续发展。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性保护水资源得到综合利用,保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在质和量上都有很大的改善。

、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及时成立项目建设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核算,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标准执行,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及审批坚持做到项目建设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项目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报表的形式,按照要求及时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执行情况。县民宗、新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办收集管理好项目相关工程档案及资金档案。

公示公告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公示牌(栏)等平台,做到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公示公告期不少于7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认真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及后续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接交方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接交方抓好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编制单位: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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