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2024年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实施的《盈江县2024年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县级财政下达盈江县民宗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平原镇勐町村拉勐、勐弄乡勐弄村龙门寨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和弄璋镇飞勐村允哏实施民族手工艺融合创新发展傣族织锦项目,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开工实施项目建设,2023年8月20日完工,于同年8月26日通过县级验收。
(二)项目实施依据
实施依据为《盈江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同意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下达的请示的批复》(盈巩固振兴组〔2024〕1号),资金下达文件为《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盈财农〔2024〕21号)。
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一)项目申报主要建设任务。项目预算总投资80万元,主要在2个村民小组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和1个村寨实施民族手工艺融合创新发展傣族织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龙门寨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在龙门寨实施文旅融合产业道路0.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边沟、路肩及砂石路面。资金30万元。
②拉勐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在拉勐寨子硬化晒场1200平方米、修建步道150米及项目相关的其它附属设施。资金30万元。
③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在弄璋镇飞勐村允哏寨子实施傣族传统织锦项目1个。资金20万元。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计划完成2个村民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和1个村寨实施民族手工艺融合创新发展傣族织锦项目。实际完成2个村民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和1个村寨实施民族手工艺融合创新发展傣族织锦项目。
(三)预期效益分析。一是项目建设后能增加项目区群众收入来源,解决就近务工的问题。二是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而促进片区整体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将有助于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当地经济文化交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家乡,爱护家乡,发展家乡”的热情,自觉做守边、兴边富边的参与者,为建设边境小康村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促进乡风文明,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新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收入,缩短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四是可有效保护承传民族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程序,顺利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完工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贫困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投入项目建设资金80万元,均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无其他整合资金。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做好项目事前公示,把好资金使用和报账等各个环节,保证项目资金正常运转。项目实施阶段,除项目启动金外,其余资金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审定后,全额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录入国办系统进行统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情况在项目实施所在乡镇或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告。
(五)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总数为80万元,支付80万元,支付率100%。
(六)项目质量管理情况。严格按工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程序,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投资、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
(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相关文件、票据、图表等材料的分类建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竣工后审计、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自我评价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根据项目申报计划,县民宗局充分发挥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对接和实施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中央和省、州、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真正惠及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上,村内基础公共设施、产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1.评价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简单实用和全面细致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2.评价依据:评价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总要求,根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绩效评分表》和《财政绩效指标体系评价表》进行。
(三)运用指标体系评价的结果
1.根据《绩效评分表》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分别从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效益4个方面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建设项目总体评价。根据《绩效指标体系评价表》要求,采用100分制,分别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个大项进行项目完成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四)项目实施前对象的基本情况
村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民族承传文化产业无场所开展活动。
(五)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即可实现经济效益又能保证生态效益,同时可促进民族文化发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的创业热情,为全乡、全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力。
(六)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充分考虑实施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影响,可复制推广性,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的最大利益化。项目实施、移交后受益的是村集体与广大群众,建后的管护也是依靠村里与群众,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动村里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做到定期不定期“监督”项目施工,对项目施工中的不足和合理需求及时进行反馈,最终实现以最少的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
(七)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项目工程结束,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交付村、组使用和后续管护,并定期跟踪了解项目后续的运转情况,避免出现项目闲置或者后续损坏无人维护的情况,保障项目实施长期发挥作用,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让国家扶贫项目落地一个见效一个。
(八)项目建设相关建议。一是建议增加财政统筹整合资金量,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旅游开发的扶持和投资力度,缩小发达地区和边疆地区的财力差别。二是建议上级部门在下达资金计划时按一定比例给予适当安排项目前期管理经费,为基层开展好项目前期管理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搭建学习平台,在绩效评价方面组织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帮助地区财政部门及时完善薄弱环节,找准方式方法,有的放矢,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盈江县2024年少数民族村寨旅游村寨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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