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应对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由机关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发扬为民做主、为民奉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保障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制度化,有效化。
二、消防志愿队队员,具有参与全镇范围内消防救灾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推脱责任,不能临阵退缩,积极参与消防救灾活动。
三、各队员听从队长命令,火灾发生时,听从指挥,团结一致,不私自行动,不拖队伍后腿。
四、队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危患意识,随时保持警惕,一发生火灾隐患必须严格按照应急处理方案、程序,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救灾行动。
五、干季时节,随时保持开机状态,做好一有灾情及时到达现场。
六、轮值消防人员,随时做好巡逻,排查工作,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七、队员要经常确认各种消防器材的完整、完好,摆放位置的便利,安全。
八、队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及消防工具的正确使用,掌握足够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好理论功课,在救灾是知道正确处理方式、方法。
九、队员在救灾时,应懂得保护自己,注意安全,防止无谓损伤。
十、对在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与表彰和奖励,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表现太差,甚至错误,造成损失、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的将依据责任制度,追究其责任,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该制度由那邦镇政府负责解释。
那邦镇政府志愿消防队
二ΟΟ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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