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德开组〔2020〕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聚焦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注重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注重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分类帮扶,一手抓巩固脱贫成果,一手抓防止返贫致贫,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紧盯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动态管理、动态帮扶,突出抓好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社会保障救助兜底、内生动力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风险防控机制创新等重点工作,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发生新增贫困和返贫,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脱贫成效经得起普查,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构建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县级统筹协调返贫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扶贫数据比对长效机制,实现数据信息纵向横向共建共享,通过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监测和预警报告。乡、村两级承担发布返贫致贫预警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定点监测工作,针对预警情况,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及时分类帮扶、动态帮扶,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帮扶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以产业发展为载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建档立卡户工作,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开展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对具备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确保每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至2项稳定产业收入项目,并具有持续性。优化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用于产业项目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得低于3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充分挖掘、利用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与专业合作社、企业、致富带头人或种养大户广泛开展合作,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形成集体经济发展与贫困群体脱贫的有效联结,在精准扶贫到户的基础上,着重扶持有利于集体经济收入增加的产业项目,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帮扶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评价帮扶成效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优先使用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加强扶贫产品质量监管,提升扶贫产品品质,培育优质扶贫产品品牌,组织贫困群众发展市场有需求、本地优势的高原特色扶贫产业,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
(三)完善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持续深化东西劳务协作,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输送到东部地区就业,增加贫困户务工收入;同时立足于县内企业和服务行业用工需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充分利用“贷免扶补”等创业扶持贷款优惠政策,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合作社、就业扶贫返乡创业组织认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助推就业扶贫,对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培训和就业补贴。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人、带动一片”的目标,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参加培训,实现“一人创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做好就业扶贫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继续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生态管护、环境整治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和“扶贫特岗”,实施就业兜底帮扶,建立稳定巩固机制。
(四)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帮扶长效机制。健全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管护和物业管理机制,及时完善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对照200户8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50个工作目标”和200户800人以下集中安置点“30个必须达标项”,切实做好搬迁后续管理服务,加强集中安置点社区组织建设,动员力量加强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建立“党委+党总支+社区+小区+片区+楼栋”网格化机制,积极为群众提供医疗、教育、社保、户籍管理等服务,推动搬迁群众与迁入地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政策,同步享受迁入地集体资产收益。加强产业扶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通过落实产业扶贫工程、加快推进扶贫车间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区等措施,带动群众增产增收,建立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服务中心和站点,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服务,建立岗位信息推送机制,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安置区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鼓励金融机构为安置区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用心用情用力服务搬迁群众,通过开展就业暖心、居家服务暖心、疫情防控暖心、就医暖心、社会保障暖心、教育暖心、法律法规宣传暖心、精神文化暖心、基层党建暖心等活动,引导搬迁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习惯,进一步激发广大搬迁群众内生动力,提升搬迁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强化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奔小康。组织各级各类“五用”“五化”宣讲团(队),深入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村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行宣讲,有针对性地解决少数贫困人口脱贫信心决心不足的问题。在基层村组广泛开展“脱贫光荣”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设置“脱贫光荣榜”,充分发挥脱贫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广和普及“爱心超市”、“道德小屋”等载体,拓展服务内涵,完善服务模式,运用积分评定兑换等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行“按劳取酬、优先优酬”,推行以工代赈模式,让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项目,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在贫困地区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引导贫困群众摒弃陈旧保守落后的思想观念,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减轻贫困群众“人情债”经济负担,促进脱贫、防止返贫。通过全面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调动贫困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
(六)筑牢社会保障救助机制。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原则,有针对性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保障防贫措施。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认定精准度,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的农村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服务,不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跟踪指导救治后用药和康复管理。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体,整合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民政、残联、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资源的综合保障救助体系,着力解决救助政策碎片化问题,形成救助合力,提高监测对象保障水平,筑牢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的保障底线。
(七)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动员更多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鼓励企业持续参与开发式扶贫,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乡村发展产业,对帮扶成效明显的企业,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荣誉机制,县级每年表扬带贫益贫成效突出的企业,优先给予金融政策支持。对企业捐赠的款物,落实税前抵扣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贫困对象倾斜,加大防贫支出比例。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通过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等方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八)强化扶贫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产业扶贫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围绕产业覆盖、项目受益、主体带动、技术服务、产销对接、利益分配、收入支撑等方面是否规范、完善、持续进行评估,及时分析预判产业风险点,精准安排扶贫产业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提高投入产出比,推动贫困地区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良好循环态势。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对贫困户扶贫产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连片规模发展的扶贫产业项目参保,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增强贫困户和带贫主体抗风险能力。持续完善和补充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保障扶贫信贷资金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贫责任。坚持把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压实防返贫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思想松懈。各乡镇、成员单位要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和使用,制定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落地。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县级行业扶贫部门要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研究制定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和动态帮扶的落地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三)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涉及防返贫事项的,实行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厉追责问责。
(四)总结脱贫成就,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总结我县脱贫攻坚历史成就和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脱贫攻坚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讲好盈江扶贫故事,全面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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