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弄璋镇人民政府

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浏览量:12059    作者: 日期:2020/12/15
  1. 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2. 办理条件:1.需要是弄璋本地户籍人口,2.需要是遭遇 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团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3. 救助供养标准:镇级临时救助为1500元及以下,县级临时救助为1500元以上,原则不超过10000元。

  4. 申请材料:申请书、乡镇(县级)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乡镇临时救助民主评议记录、乡镇(县级)临时救助发放花名册。相关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社保卡。注:银行卡必须为社保卡,如社保卡找不到的,必须提交信用社的银行卡,以及申请临时救助的凭证,因病需要救助的需要具有病情证明、城乡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单,因灾救助的需要受灾照片,因学需要救助的需要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等。

  5. 办理流程:申请临时救助的以户主提交一份临时救助申请书,村民小组,村委会核实情况并签字盖章,申请人把临时救助申请书交到乡镇,由乡镇协理员入户调查,审核符合乡镇救助还是县局救助,乡镇救助额度(农村人口1500元以内含1500元,)。乡镇额度权限内发放乡镇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超过1500元的,发放县局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乡镇完善相关审核审批表格,召开民主评议会,录入系统完成系统审核审批、发放工作后,统一交到县局社会救助股,由县局财务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县级的由县局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救助金额,完成系统审批及发放工作。(村委会不再发放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由乡镇发放,村委会不需要召开民主评议会,由乡镇组织召开)

  6. 办理时间、地点:弄璋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7. 联系方式:898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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