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出台

浏览量:5503    作者: 日期:2022/4/13

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德宏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近日,州委印发了《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共分为总体要求、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组织保障七个部分。


《纲要》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德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好中国梦的德宏篇章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纲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纲要》明确我州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形成符合国情省情州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纲要》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建设法治德宏法治社会最根本的保证。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

《纲要》要求,要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德宏、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纲要》强调,要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考核评价进行奖励表彰、整改提升。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县级以上政府要将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经费开展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法治社会建设在组织推动、普法宣传、社会领域立法、基层依法治理、平安创建、矛盾化解、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议等方面的各项经费支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的信息化水平。各县(市)、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州委依法治州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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