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打造苏典傈僳族乡特色天然竹笋绿色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确保苏典傈僳族乡竹笋产业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合力推进“美丽苏典”建设,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禁止使用硫磺熏蒸竹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硫磺熏蒸竹笋
广大竹笋生产经营人员应切实提高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在竹笋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违法使用硫磺熏蒸。
二、严禁生产经营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
禁止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进入市场交易,对违反规定经营含硫超标竹笋及其制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强化行业自律
竹笋加工个体经营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及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自律,做好示范,积极维护我乡竹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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