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4556    作者: 日期:2022/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稳一保”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20226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2号),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需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力纾困扶持措施等内容。

(一)推进“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包括7项内容。

1.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依托“云税通”平台推送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

2.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用通俗易懂语言向个体工商户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3.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充分利用德宏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等,结合2022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 完成技能培训1.8万人;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59户以上。

4.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针对租赁不同性质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分类施策,落实兑现国有房屋房租减免政策,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减降非国有经营性房屋房租。落实减免、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5.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有效整合行业协会、银行、银联等资源,组织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参与“夜间文旅促消费”“彩云购物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6.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依托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等州内高校平台,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农村妇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不断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7.开展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强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信息互通,健全完善“政银企个”会商服务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长效机制,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建行惠懂你 助力市场主体倍增”等活动,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纾困扶持措施。包括9项内容。

1.加力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2.加力减税降费。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202241日—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11日至20241231日,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

3.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州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2022年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6.加力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督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7.加力稳岗就业支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430日。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云南省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8.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每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9.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信用修复流程移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与上级文件异同

根据《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州实际情况,德宏州细分了开展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推进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推进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 推进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推进税费优惠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等内容。


原文内容:http://www.dhyj.gov.cn/sdx/Web/_F0_0_5793A52W6FB3F472B1A1404EA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