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盈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盈江县2023年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政策措施》。为便于政策措施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盈江县2023年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快速恢复发展,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形成《盈江县2023年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政策措施》,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盈江县2023年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政策措施》结合省州有关政策,围绕文旅、房地产、建筑、公盘交易、项目投资等内容,提出15条政策措施。
(一)“促进旅游业发展”板块共有7条政策措施。一是对年内招徕省外入盈游客数500人以上的县内旅行社,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给予5元奖励补助。二是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除省级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外,再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评定为乙级旅游民宿,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三是由文旅部门策划并由企业组织实施的重大节庆活动或体育赛事,根据活动规模,对文旅企业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补助。四是对新评定的星级酒店,达到三星级,给予3万元奖励补助;达到四星级,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五是对评定为餐饮老字号,德宏最具代表性的小吃店,云南省星级农家乐,每户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六是对评定为云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焦区的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七是对新评定为国家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评定为3A级景区,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评定为4A级景区,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
(二)“大力推进升规纳限”板块共有2条政策措施。一是设立升规纳限企业奖。当年新建投产并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老企业二次升规的每户奖励3万元;新增的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由限额以下转为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老企业二次纳限或大个体每户奖励2万元;年内纳入规模以上的重点服务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升规纳限企业中,具有文化产业单位性质、并能纳入文化产业统计平台进行数据汇总的,每户增加1万元奖金。二是设立“四上企业”增速贡献奖。已在名录库中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30%的,每户奖励3万元,增速超过50%的,每户奖励5万元。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在30%以上,且总量分别在行业排名中前五位的限额以上企业(石油、烟草除外)各奖励2万元。对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重点服务业、建筑业产值、房地产销售增速超过30%,且总量分别在行业排名中前三位的限额以上企业各奖励2万元。贸易业大个体增速超过50%的,每户奖励1万元。
(三)“促进工业稳岗就业”板块有1条政策措施。对注册地在县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拟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且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除执行上级奖补外再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四)“推动玉石公盘交易”板块有1条政策措施。支持所有玉石毛料公盘企业举办公盘交易活动,限额以上公盘企业每举办一次公盘交易活动且吸引州外客商1000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
(五)“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板块有2条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各类民营企业、新市民、旅居群体,组团购买商品住房,对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2万元;对在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35%(县本级)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县财政承担。二是鼓励支持县内农村居民到县城区购房,县城规划区以外的盈江县本县居民购买商品房(不含县外),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70%(县本级)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3万元,州级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支持以外的由县财政承担。
(六)“促进建筑企业做强做大”板块有1条政策措施。对年内完成联网直报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企业,年内实现产值2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内实现产值3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年内实现产值4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承揽县外建筑项目、且项目年内形成产值分别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联网直报建筑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以上奖励补助与“四上企业增速贡献奖”不重复享受,单项就高奖励。
(七)“鼓励支持产业类项目投资”板块有1条政策措施。设立社会资本重大产业类项目投资奖励补助专项,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视项目实际投资额、税收贡献率、就业带动等因素,实行“一事一议”投资奖补。
三、实施期限
以上政策措施有明确时限的按既定时限实行;无明确时限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要求各乡镇(农场社区)、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2023年经济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求各牵头单位每月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县政府督查室。
政策文件:https://www.dhyj.gov.cn/sdx/Web/_F0_0_5BKQYLNJEBFF0DE42C35493BA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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