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典乡突发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震减灾,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和增强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批示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有效提高全乡地震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增强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综合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乡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行政区域分级的灾害防御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村委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渠道,注重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努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防震减灾工作,将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着力解决防震减灾领域突出问题,合理部署重点防御工程和重点项目,实现综合减灾目标。
(四)预防为主,防减并重。以预防为主,加强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与减灾、救灾并重,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工作。
(五)依法实施,科学应对。严格依照法规政策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遵循自然规律、尊重科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合理制订规划与工作方案,科学织实。
三、应急机构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
地震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共同做好突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苏典傈僳族乡地震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由下列成员组成:
指 挥 长:刀成刚 乡党委书记
窦文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曹兴维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板平保 乡党委副书记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张 蓉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勐嘎村驻村第
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蔺 斌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侯新权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唐硕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达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建国 盈江县边境管理大队苏典边境派出所所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职)
胡来文 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苏典分站站长
邵曰勇 盈江县司法局苏典司法所所长
早旺开 乡边防和平安法治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简国庭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 蕾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赖喊英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
赵仁凯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尤仲艳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志华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名建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生彬 乡卫生院院长
金卫本 勐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曹有国 劈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早文强 茅草村党总委员、组织委员(主持工作)
早兴奇 茅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星达 苏典村驻村第一书记
何成再 劈石村驻村第一书记
解 翔 茅草村驻村第一书记
乡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村委会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民兵队伍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各村委会做好地震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有关其他地震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组、灾害隐患排查组、物资保障和灾情统计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和监督检查组10个工作组,各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刀成刚 乡党委书记
窦文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侯新权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赖喊英、花祖鹏、岩旺、方珑婧、早雄高、各村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1.负责收集、汇总、统计、上报灾情信息;2.负责收集、汇总地震灾害发生实况、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3.组织办理相关会务活动;4.加强与各工作小组的沟通和协调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工作;5.做好救灾物资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组织储备、调运等工作;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抢险救灾组
组 长:曹兴维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李建国 盈江县边境管理大队苏典边境派出所所长、副乡长(兼职)
胡来文 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苏典分站站长
简国庭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金老德、赵崩丁、冯祖飞、苏典边境派出所民警、边防检查站苏典分站民警、供电所工作人员、苏典傈僳族乡基干民兵应急排、乡专职消防队等。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1.组织抢修抢通公路交通设施,开辟绿色通道并做好应急通行保障;2.组织抢修抢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3.组织开展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4.做好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等;5.对还来不及排除的险情,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6.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组
组 长:唐硕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曹蕾、早李慧、尤仲艳、段更生、颜超、王穆仙、段红倩、早银、申美丽、曹兴富、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工作职责:1.按照相关规定,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认真落实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的相关工作,保障被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2.加强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灾害隐患排查组
组 长:方达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寸董宇涵、尹名健、刀承锟、张如葵、岳正奎、方昱坤、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
工作职责:1.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的监测工作,开展隐患点的全面排查,对次生灾害发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物资保障和灾情统计组
组 长:侯新权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方成明、胡文静、罗仁辉、杨过萍、余学良、朗糍
工作职责:1.组织调运抢险救灾物资,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2.指导做好捐赠物资的接受、管理、发放工作;3.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指导做好社会力量在灾区的管理工作;4.根据需要,配合救援力量筹措物资器材并做好后勤保障;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板平保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生彬 苏典傈僳族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赵仁凯、赵丽敏、赵艳秋、苏典傈僳族乡卫生院医护人员
工作职责:1.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救援工作。2.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饮用水监测与消毒、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工作。3.指导做好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紧急免疫、污染地消毒、动物移动监管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救援工作,及时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等。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安组
组 长: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副组长:肖 林 盈江边境管理大队苏典边境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邵曰勇、早旺开、段崇盈、尹本钦、滕利斌、苏典边境派出所民警
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宣传报道组
组 长:郭秀珍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成 员:早 富、李媛媛、王婧娆、王根晓
工作职责:1.负责各新闻媒体来访记者的接待和管理,对宣传报道工作进行引导和把关;2.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善后处置组
组 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组长:熊 忠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尹志华、赵买娟、双玉凤、线板恍、林 丹
工作职责:1.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的安抚工作;2.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监督检查组
组 长:蔺 斌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刘亚鹏、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工作职责:1.负责对抢险救灾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和各工作组履职情况进行纪律监督;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县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县内发生6.0~6.9级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5.5~5.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 (含失踪)。
初判指标:县内发生5.0~5.9级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5~4.9 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县内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县内发生4.0~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表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
地震灾害等级
|
分级标准 |
初判指标 |
|
|
人员死亡 |
盈江境内 |
人口稠密地区 |
|
|
特别重大地震 |
300人以上 |
7.0级以上 |
6.5~6.9级 |
|
重大地震 |
50-299人 |
6.0~6.9级 |
5.5~5.9级 |
|
较大地震 |
10-49人 |
5.0~5.9级 |
4.5~4.9 级 |
|
一般地震 |
10人以下 |
4.0~4.9级 |
—— |
注:人口稠密一般是指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地震灾害分级响应
县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应急I级、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由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IV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表2 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一览表
|
地震灾害事件 |
响应级别 |
应急处置机构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I级响应 |
省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
|
重大地震灾害 |
Ⅱ级响应 |
|
|
较大地震灾害 |
Ⅲ级响应 |
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
|
一般地震灾害 |
IV级响应 |
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三)救灾队伍规模需求建议
地震发生后,根据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所需救灾队伍规模建议如下。
表3 救灾队伍规模需求建议表
|
地震灾害事件 |
响应级别 |
救灾队伍规模建议(人)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I级响应 |
8000以上 |
|
重大地震灾害 |
Ⅱ级响应 |
3000-8000 |
|
较大地震灾害 |
Ⅲ级响应 |
1000-3000 |
|
一般地震灾害 |
IV级响应 |
—— |
救灾队伍需求随地震灾情及展适时调整。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以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为准。
(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必须在事发后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简要说明突发地震灾害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数等有关重要信息),20分钟内书面报告。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必须在事发后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30分钟内书面报告。
(3)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必须在事发后45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
震后初期(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报,后续信息可在得到基本确认后再及时上报。对于人员压埋、受困等涉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粮食短缺、药品匮乏等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应立即上报。
地震造成通信中断时,要第一时间启用卫星电话或其他能够与县级联系的方式,将震情灾情信息向县级报送。乡人民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突出大震造成“四断”等极端情况下,先期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和灾情收集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出现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灾情时,乡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迅速开展灾情排查,收集汇总全乡灾情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发动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2.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应当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将有关信息通知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避让或采取排除措施,情况危急时就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尽量鼓励群众以投亲靠友避让为主,同时各村委会必须做好人员统计上报乡人民政府。
3.乡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派出的地震灾害防治专家组,协助调查、分析其发展趋势,制定应急防治措施,做好宣传,正确引导。
4.地震灾害灾情和险情的信息报送按《盈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统一上报。
苏典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9455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3326730496@qq.com 地址:盈江县苏典傈僳族乡苏典街道 邮编:67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