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盈江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落实,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司法行政人力不足的矛盾,盈江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4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事项
(一)招聘方式
实行统招统分,就近就便原则。
(二) 招聘人数及职位
1.招聘人数: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4名,专职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招聘岗位:此次公开补录4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将分配到那邦司法所、铜壁关司法所、芒章司法所、支那司法所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录用人员按常住地就近分配。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1.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盈江县司法局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及相关待遇:录取的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500元基础工资加五险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四)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⑷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后出生);
⑸具备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面试;
⑹具有盈江籍常住户口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盈江县司法局3楼304室政工股(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正义路1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盈江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名额不足时,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盈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进行。
(五)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盈江县司法局对其组织业务培训后并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司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县司法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692-8118164,冯学丽:13988215055。
盈江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盈江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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