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盈江县人民政府对“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2012年度低压配电网工程进行审计的通知》盈政发〔2015〕151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对“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2013年度低压配电网工程进行审计的通知》盈政发〔2015〕152号的要求,盈江县审计局于2015年9月20日至28日,对盈江县水利局“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2012年至2013年度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了送达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2012年项目工程概况
根据德宏州水利局关于对《盈江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网技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德水复[2013]101号)文的批复,盈江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网技改工程涉及了旧城镇、太平镇、平原镇、弄璋镇、苏典乡等5个乡镇27个村委会68个村民小组代燃料4780户进户线路改造工程项目。
我县2012年省级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实施了太平镇、平原镇、弄璋镇三个乡镇5个自然村共524户室内线路改造,工程总投资为30万元。
投资完成情况: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盈江县水利局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计划投资30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投资30.42万元。
㈡2013年项目基工程概况
根据德宏州水利局关于对《盈江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网技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德水复[2013]101号)文的批复,盈江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低压配电网技改工程涉及了旧城镇、太平镇、平原镇、弄璋镇、苏典乡等5个乡镇27个村委会68个村民小组代燃料4780户进户线路改造工程项目。
我县2013年省级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实施了太平镇、平原镇、旧城镇、弄璋镇等4个乡镇9个自然村共519户室内线路改造。
投资完成情况: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盈江县水利局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计划投资28.7万元,实际完成工程投资29.68万元。
二、审计评价
经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及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提供的建设项目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情况。
三、审计建议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使用。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后续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用电。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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